"2018年德國大選後,國家組成聯合政府並達成了新的協議,除再次確認國內本身、歐盟與巴黎協定下的減量承諾,並延續2050氣候行動計畫中,成立廢煤委員會的決定外,也將另於運輸、建築部門各自組成委員會,以更兼容廣泛的方式討論各部門政策。"
(圖片來源: Deutsche Welle on flickr, CC BY-NC 2.0)
文/倪茂庭 (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 助理研究員)
長久以來,德國被視為能源轉型、對抗氣候變遷行動的先驅典範國家,總理梅克爾甚至被稱為「氣候總理」(Climate Chancellor)。然而,檢視歷史,過去德國的氣候變遷法規、政策處散落於各國際、國家及地方層級的自治規範中,從未有以單一專法或綱要式的立法模式作為德國氣候變遷行動的經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