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歐盟來說,推動生質燃料不僅能減排、降低對進口石油的依賴,更能藉帶動科技發展和相關產業、提升農業經濟效益等。因此過去近十年一載,生質燃料被歐盟視為替代交通運輸石油的最佳未來能源之一。"
圖一: 即便人們不常注意,生質燃料早已默默成為當代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荷蘭加油站未必會標示所售之燃料是否含生質燃料,但消費者可在燃料供應商網站找到相關資訊。例如法國能源公司Total 在荷蘭市場的官網上,關於95無鉛的簡介就有說明該油品依法得含最高6.25%生質乙醇(註一 )。(©熊昔湘攝影) |
文/荷事生非│熊昔湘(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博士班畢)、董芸安編輯
歐盟在氣候變遷議題上的態度一直以來具有全球性的影響力。例如當年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2005-2012)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歐盟已開發國家中最有雄心壯志者(8%),同時,第二承諾期(2013-2020)也是最高標的締約國之一。在世界關注的眼光下,歐盟因應減排目標而制定的相關氣候和能源政策、執行和變遷以及如何落實在各會員國的國內法和執行策略,是很有意思的研究課題。近期在媒體越趨熱烈的關注下,每年冬天舉行的全球氣候高峰會,也彷彿成為196個締約國一年一度的成績總檢查 (註二)。
在不夠的時間內,要有效快速地降低全球氣候變化的人為因素,各國各單位將其一重點放在交通運輸。高度仰賴石化能源的家用車、商用車、運貨卡車、飛機、船‧‧‧這些現代生活的基本配備,是溫室氣體最主要的排放來源之一(圖二),而其中,超過90%的二氧化碳排放來自於陸路運輸 (註三)。
為了降低陸路運輸所產生的大量溫室氣體,除了鼓勵民眾多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和要求車商提高車輛能源效率之外,同時必須從裡而外地扭轉車輛對化石燃料的倚賴。因此,針對汽車燃料的替代方案,訂定強而有力的政策,是歐盟和世界各國刻不容緩的任務。
圖二:1990年,歐盟國家整體的溫室氣體來源中有15%來自汽車和飛機等交通運輸的排放,2012年時已增至21.9% (圖片來源:Greenhouse gas emission statistics, 歐盟統計局) |
生質燃料,明日之星?
2000年初,原油價格節節攀升、未來油產不確定性說聲如洪鐘,而電動車商業量產還是個夢,如何能在繼續使用柴油車和汽油車的情況之下,降低化石燃料用量、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答案似乎就在「生質燃料」(biofuel)。
「生質燃料」是生質能源(bio-energy)的其中一種,以生物質(biomass)所製成,專門用於交通運輸。生質燃料目前主要有兩類型:替代(石化)柴油的生質柴油(biodiesel)(註四) ,和替代汽油的生質酒精或乙醇(bioethanol) (註五) 。生質燃料可以依比例和車用柴油或汽油混合,或者100%完全取代,不會導致引擎問題。在歐盟各地,一般加油站就可取得生質燃料,無須改裝汽車引擎或使用習慣。
對於歐盟來說,推動生質燃料不僅能減排、降低對進口石油的依賴,更能藉帶動科技發展和相關產業、提升農業經濟效益等。因此過去近十年一載,生質燃料被歐盟視為替代交通運輸石油的最佳未來能源之一 (註六)。
從「生質燃料」到「再生能源」:歐盟能源政策的一脈方向與修訂變遷
歐盟遂於2003年通過「生質燃料法」(European Biofuel Directive, 2003/20/EC),針對交通運輸的替代能源而立法,規定會員國必須逐步以生質燃料替代化石燃料。
然而,此法引起多方撻伐,主因在於歐盟國家在全球各地尋求能源作物的熱潮,引起投機人士從中炒作,直接或間接造成國際原物料價格上漲、飢荒、砍伐雨林等經濟、人道和生態爭議不斷。
沸沸揚揚一番後,歐盟於2009年通過「再生能源法」(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 2009/28/EC),取代「生質燃料法」,擴大交通運輸能源的替代方案至其他新能源,例如再生電能和氫能。生質燃料的部分,除了仍設定量化目標,要求會員國的交通運輸能源於2020年底時,至少須達10%的使用比例,此外也較前法更清楚鼓勵使用不與食物鏈產生競爭的原料,准許來源自廢棄物、非食用性植物纖維素、木質纖維素等所謂第二代生質燃料,在納入目標使用率之計算時,得以雙倍計算。例如荷蘭在2011年的生質燃料使用比例是 4.31%,這個數字其實包括了 2.6%第一代和 1.7% 第二代。目前歐盟28國平均已達 5.4%的生質燃料比例(註七) 。
影片:歐盟執行委員會影片,介紹第二代生質燃料與歐盟法規。
根據2009年的再生能源法,可算為替代比例的再生能源,必須符合一套針對生質燃料而訂的永續標準(sustainability criteria)。例如燃料商所供應的生質燃料,其排碳量必須比所替代的化石燃料低 35%、所涉及的能源作物必須來自相對貧瘠的土地等。
話雖如此,各界仍有很多聲音強烈反對歐盟政策性推動生質燃料,因為種植能源作物所造成的間接土地使用變更影響(ILUC)(註八),並未納入永續性評估。針對這一點,執委會已於2012年提案修法,經過三年的多方爭持,終於在今(2015)年中旬初步通過,彌補再生能源法的永續性漏洞。修正案正式通過後,會員國對於第一代生質燃料的使用將不能高於7%、第二代的雙倍計法將被取消、燃料供應商必須繳交ILUC評估報告等。
※請接續閱讀 荷蘭能源知識家:生質燃料篇 (下篇)
【註釋】
註一:請參見Total石油公司的Euro 95生質油品簡介
註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締約國之間的第21次大會(Conference of Parties, COP)將在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於法國巴黎舉行。目前UNFCCC共有196個締約國,包括195個國家及一個國際組織(歐盟)。
註三:European Environmental Agency: Transport emissions of greenhouse gases
註四:生質柴油多以含油量高的生物質,如大豆、油棕、葵花籽、微藻等,透過轉酯化反應所製成,或以動物油脂透過精煉過程所製成。
註五:生質酒精(乙醇)多以含醣或澱粉量高的生物質,如甘蔗、甜菜、玉米等,透過發酵過程所製成。
註六:現在生質燃料仍是替代車用化石燃料的最佳方案(之一),因為其他方案如油電混合和電動車,車主必須先換車才有機會降低碳排放。生質燃料是唯一在不用換車、繼續使用柴油or汽油的情形下,而能(稍微)降低排放的方式。 受到多方撻伐的是生質燃料的取得/製造過程,歐盟只能努力規範取得和製造的永續性,並未整個取消生質燃料的使用目標。
註七:歐盟28國於2013年的生質燃料總使用量為1,320萬噸油當量,平均占各會員國交通燃料實質用量之4.9%,其中20.2%為生質乙醇、78.4%為生質柴油,及少量的其他生質燃料;計入第二代生質燃料的雙倍計算後,則平均使用率為5.4%。 資料來源:Biofuels Barometer 2015 、Share of renewable energy in fuel consumption of transport。
註八:假如某地本來種植食用作物,後來改種能源作物,因而產生了直接土地用途變更;為了彌補對於食用作物的需求而必須在其他地方闢地栽培,因此也產生了間接土地用途變更,稱為indirect land use change (ILUC)。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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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價飆高 生質燃料難辭其咎
【作者介紹】
穿梭于「旁觀者」與「在地人」兩者身份間,《荷事生非》透過六大主題介紹、評論、八卦荷蘭。透過日常現實生活的大小事件,瞭解身為歐洲小國世界大國的荷蘭社會,它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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