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麗雯(台大環工所博士生)
八月初,在莫拉克颱風還沒重創台灣之前,我參加了一場在兩廳院舉辦的藝術講座:『從自然走入城市—我的直立式花園 (The Vertical Garden, from Nature to the City) 』,講者是法國知名植物藝術家,同時是國家音樂廳 「綠色交響曲」創作者派屈克.布朗克 (Patrick Blanc)。150名免費座位,在短短四天之內爆滿。可見市民對自然與建築藝術的結合,如何為城市引入自然與藝術結合的直立式花園甚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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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立式花園 已落腳台灣
Patrick Blanc 又稱為綠先生,在成為藝術家之前,是研究熱帶樹林灌木叢的專家。他的懸吊的直立式花園,即是鑽研於當地可長在岩壁、樹幹、河床礫石的地衣苔蘚、及生長在終年濕度高的森林山區的蕨類、及蘭花等植物。這類的植物不需要土壤即可進行光和作用,再透過巧思的生態工法,即可讓落葉成為有機的肥料養分助長花園。
也因為不受到建築高度及面積的限制,不論室內或室外,在任何氣候環境下,選擇當地適宜的植物即可化腐朽為神奇的直立式花園作品,已在世界大都會區如巴黎、紐約、洛杉磯、馬德里、布魯塞爾、曼谷、漢城、東京等地繽紛上演。但很多人並不知道,其實二年前綠先生的直立式花園作品,已呈現在台北兩廳院的挑高牆面上。台北兩廳院的直立式花園,是融合著台灣當地的植物生態,與綠先生發花其音樂藝術造詣的美感,完美的將不同植物的顏色、葉型,鋪陳出一幕具戲劇性及革命性的植物狂想曲。
現在若到兩廳院看到的直立式花園,相較於兩年前則更顯生氣與綠意盎然,可見自然生態走入城市生活不是夢想而已。
城市農業中心 幫都市避險
另一個自然走入城市的更突破創新的構想,是由Mithun設計團隊為西雅圖市中心提出了一個前衛且創新的城市農業中心(Center for Urban Agriculture, CUA)設計構想草案。雖然該案未並能真的付諸實踐在我們的眼前,但其前衛創新及周詳規劃的設計概念,激起各界熱烈的討論。
如何為市中心提供一棟可同時滿足農業生產及生活居住的雙重機能建築,更新奇的是一座獨立於外界水電力供給系統的直立式農場(Off-Grid Vertical Farm),不需仰賴外界資源,可自給自足的高樓建築城市農場。
由於近年來人口增加和食物缺乏等問題備受各界關注與討論,因此當不插電直立式農場的概念一提出,就開始廣受各界注意。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公共衛生教授Dickson Despommier,在1999年就提出了直立式農場的概念,他們將直立式農場概念視為一個對於人口增加以及食物缺乏的潛在解決方法。直立式的建築可用最少的土地容納最多的人,而最近也開始有許多人居住於直立式的建築中,將植物種植於建築內可提高植物的存活率。
有鑒於颶風、龍捲風等天災以及氣候變遷對植物所造成的傷害及影響,有些人認為種植於室內的植物將會獲得更好的保護以及照顧,如果能夠成功執行此項計畫,那麼直立式農場將可坐落在世界各處的城市市中心。
該提案形成於Mithun設計團隊,為了回應Cascadia區域綠色建築委員會所倡議的「生活/生態建築挑戰計畫(Living Building Challenge)」競圖案。生活建築挑戰計畫,是為鼓勵建商、建築師、設計師及工程師等更積極活躍的提出創新、前瞻的永續建築產業知識及技術。並實踐提高建築物營建資源(能量、水、及材料)效率,減低建築對人體健康與環境的影響,並同時考量其住民在無須仰賴外界資源下,可滿足食物、水及能源的自足性,甚至有餘力的可供給周邊貧民住戶。
有效利用土地資源 水電完全自給自足
直立式農場的設計,是以位在西雅圖市中心區域為背景條件,強調僅靠著自然環境的陽光、空氣及水為續存條件的生態有機建築量體。因此,農場中心的食物、水及能源系統的可循環再利用建構,儼然是城市農業中心(CUA)的設計重點。
農場的另一個核心概念,是垂直結構的設計,目的就是將原本傳統平面土地的栽植空間三維化,更有效的利用土地資源,讓有限的及昂貴的市中心土地能發揮最大功效。利用72英畝的土地完成一個既可滿足居住的生活機能,又可達到食物、能源、水資源自給自足的垂直農場。
Mithun設計團隊提出的整棟農場建築特色包括:
1.提供 318間的公寓套房居住及辦公單元(包含工作室、單人及雙人房單元),入口處的咖啡廳則可販售供給自營栽培生產的有機食物。
2.完全自給自足的水和電供應系統:
2-1.提供31,000平方英呎的屋頂雨水收集及45座利用生物膜過濾方式處理的儲存槽,進行廢污水回收過濾(包含可控制的鄰近區域所排出的廢水)及生態淨化,以供給建築物內的中水使用,甚至可做為飲用水。
2-2.設置34,000平方英呎的太陽能板,設置氫氣轉換儲存槽,使電能可以氫氣的型態儲存於地下室裡,讓電力在不受季節性氣候的影響,可以規律不間斷的供應給整棟建築物每日所需的電力使用,達到百分之百的電力自給自足的不插電農場。
3.利用層層建築結構平台,設置溫室及屋頂花園,種植蔬菜及穀類,甚至還有考量雞舍的設置。
再者,減少40%食物生產時所消耗的生態足跡,是直立式農場的另一個重要貢獻。在人口大量集中,處處是餐廳提供飲食聚集的市中心,對食品的需求量大,又多仰賴遠距郊區農場的供給,其所造成的能源及碳排放的食物哩程影響亦不可忽視。因此直立式農場的效益,不僅滿足於建築內部居住者的生活機能需求,其所產生盈餘的電能以及循環再生的水資源可回饋供給周圍的社區,而生產的農產品也能配送給當地的食品雜貨店,大大的節省運送食品所消耗的能源,並且為農場帶來財政收入。另一方面,新鮮的農產品除提供給當地雜貨店之餘,也還能供給較少有機會食用健康食品的低收入戶。
此項計畫處理的議題包含含廣度的全球暖化、城市熱島效應、水資源及能源的限量之外,還兼顧的考量到食物其運送需經由多遠的距離來到餐桌上、城市服務設施系統配套、建築住房供給需求等等議題處理,是一個高度複雜深具挑戰的計畫案。
Mithun團隊在設計過程中雖備受挑戰與壓力,但最後總裁Bert Gregory頗為自豪的說:「整個CUA的概念對於農業科技創新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發現解決現今環境問題的新點子,最好辦法便是持續不段地提出創造並具有挑戰的想法。」
不插電直立式農場的概念,榮獲兩項殊榮:一是Cascadia區域綠色建築委員會之生活/生態建築挑戰的”〝Best of Show〞獎,以及未來生活競賽的〝Most Visionary〞獎,而「未來生活」在授獎會議上也點出了此概念的卓越的四大特色,值得各界仿效:
1.水及能源再生設計部分:採用太陽能板儲存電能,並利用大量植物設備過濾雨水回收再利用。
2.食物生產及知識推廣部分:直立式的農場不僅可以作為生產食物的基地,也能和教育結合,讓學生們能走出教室進入自然,藉由實務使學習過程更加生動。
3.植物生態及構想部分:此建築營造的是一個生態系統的群落,在一72英畝的土地上創造出多元的植物棲息地、提供食品的農場及提供市民居住的社區。
4.人和社區生活的部分:使得建築更具生命力,不再只是單純提供住處辦公的場所而已,更創新的讓食物生產及品嚐的生命週期同時發生在此建築及市中心社區內。
Mithun團隊希望激發人們開始行動及積極參與此項計畫,他們認為直立式農場建築不只是表現出自然及生態系統的生活可實踐面。同時也是希望人們藉此鏈結許多不同的科技系統,像是儲存水和電的系統或是提供食物的系統等。此外,該計畫最大的目標仍在於,以一個可實踐的方法技術,引導大眾對節能減碳的環境教育認知,也讓人們瞭解在創新的設計示範下,食物是可以在城市中栽培種植,不再仰賴郊區高耗能的食物哩程運送補給,而是一座可自給自足的直立式農場。
目前雖然城市農場仍在草圖構想階段,但是一旦此建築付諸實踐落成時,我們將可看一座直立高聳於西雅圖市中心的生態建築農場,閃耀著綠色的光芒。
關於作者
李麗雯,台大環境工程研究所博士班三年級生,以低碳社會型態為研究主軸。曾任職於衍生景觀工程顧問公司及國土規劃及不動產中心,經手業務含高雄縣級城鄉規劃、臺北市景觀中長程規劃、台北縣景觀綱要計畫、東部永續綱要計畫、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等。
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
等待一座垂直農場 在城市中現身
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
塔島的森林 全球護林標竿
文/林思吟(低碳生活部落格邁向哥本哈根志工寫手團)
對於關心國際林業碳匯的朋友而言,今年夏天是令人振奮的。上個月,澳洲塔斯馬尼亞(Tasmania)有一塊860公頃的私有地,成為澳洲的第一個經「氣候、社區以及生物多樣性聯盟」(Climate, Community, and Biodiversity Alliance,CCBA)認證的REDD計劃;而在非洲的坦薩尼亞(Tanzania),也有一塊約10,814公頃的退化土地再造林,以及7,565公頃的生物多樣性保育地,已經通過認證的盤查,將很快在自願性碳標準(VCS)的市場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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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BS氣候、社區以及生物多樣性標準
「氣候、社區以及生物多樣性聯盟」是由民間環保組織、企業、與一些研究機構共同發起,並制訂出一套稱為CCBS的標準,旨在規範與碳匯相關之土地利用計畫(land-use projects),以確保土地之多功能效益與永續發展。
這個認證有什麼特殊之處呢?自從2005年發佈以來全球已有數十個土地利用項目正應用、或已經通過這些標準來指導世界各地的土地利用相關項目,CCBS獲得了廣泛的好評,並在修正部分內容後,於2009年更新成第二版。通過認證的包含哥斯大黎加、巴西、中國、印尼和巴拿馬等地,絕大多數為森林相關的計畫。不管是為了履行義務(例如京都議定書下締約國的規範機制)還是民間的碳交易市場,都承認CCBS用於任何類型、任何地方的土地用途轉換和林業專案。
和其他林業碳匯認證不同的是,通過CCBS認證並無法獲得碳權(當然也就沒有辦法上碳交易市場買賣),所以有人戲稱這種認證是蛋糕上的裝飾(icing on the cake),有點中看不中用的意思。也許吧!以金錢的角度來看的確如此,但是若以真正生態永續保戶的立場來看,CCBS卻是很重要的。
該認證的設計,就是為了避免林業碳匯計畫所種的全是速生樹種(如桉樹),反會加速土壤退化、或者造成當地社區原住民福利的減損,以彌補碳匯設計上的不足。碳市場的買家若是重視碳匯計劃對於當地生態和永續發展的影響,而非只是短視近利的蒐購最便宜的碳額度,則同時通過CCBS認證和一般碳匯認證的計畫,反而將被優先選購,而有較高的市場價值。
種樹減碳 進入市場門檻高
在目前國際的碳交易市場上,林業碳匯的認證一直很少,是因為它比其他類的減碳機制還要難執行,根據Finite Carbon顧問公司所整理的林業碳匯準備流程,可概括於下面幾點:
1. 詳細的森林資源調查。(例如有多少木材材積和樹根體積,以便於步驟3時換算成等量吸收的二氧化碳等。所需時間從半年至兩三年不等。)
2. 依照森林的特色,選擇適當的碳交易市場和相關的林業經營規範。
3. 將資源調查內容轉換成碳匯的單位和適當的森林經營計畫。
4. 撰寫企畫設計文件(PDD)並送交至碳交易市場註冊。(所需時間至少也要半年。)
5. 註冊成功後,將會接受第三方獨立的認證單位查核。(所需時間至少半年。)
6. 文件的查核和森林地的現場查核皆通過後,第三方獨立認證單位向註冊市場繳交報告後,該計畫的碳額度始可上市交易。
由此可知,一個森林碳匯計畫的生成,需要很多年和許多人力的準備。雖然我對於整個碳交易機制,是否能真正減少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有很高的存疑,但是在森林議題數十年來,一直沒有找到很好的解套方案同時,透過氣候變遷來再次突顯森林保育的重要性,並試圖尋求新的出口,還是值得期待與鼓勵的。
保護森林 空間上是全球尺度
而為什麼台灣在全球森林碳匯議題,一直沒有辦法有很高的參與度呢?以全球地理空間的角度來看,台灣森林生態的豐富與特殊性,是很值得我們驕傲與珍惜的,但是氣候變遷與暖化的問題是全球尺度的,赤道附近有更高生物多樣性的地區,資源以更快的速度消逝中,例如非洲的剛果盆地、南美洲的亞馬遜盆地和亞洲的印尼和馬來西亞等國。
在氣候變遷問題的迫切威脅下,這些地方必須採取更積極的保育措施,才能爭取到足夠的經費;或者反之亦然,需要有更多的國際經費,才有希望更大刀闊斧地來進行保育。氣候變遷中的森林議題,需要更多柔軟、體諒與耐心。
森林價值 時間上以百年衡量
一直覺得能唸森林系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不只是因為工作可以徜徉在大自然中,更因為面對的是森林生態系動則數百年的生命週期,得以讓我們學習用不同的價值觀和角度去看待事情。農作物今年收成不佳,明年可以馬上捲土重來,明年初播種,最慢明年底就可以再次採收,但是森林沒有辦法。
毀壞的土地要再恢復鬱鬱蒼蒼的樹林,光是種生長快的「速生樹種」,大約也要二三十年才可以有比較好的收成。也因為如此,一塊森林地的經營,需要將眼光放得很遠;但是,往往經營時間越久,所需承擔的風險也就越高,如風災、森林大火、病蟲害大發生等。這還只是從「把林木當成經濟來源」的角度來看森林,若考慮到其生物多樣性保存、涵養水源、森林遊樂和國土保安等等難以用錢財量化功能與價值觀,所需考量的時間量尺就更長了,往往超過我們數十年生命所能承擔的範圍,許多經營計劃制定後,可能要等許多年後才會發現問題,這時決策者早已改朝換代,有些問題甚至百年後才會浮現,即使我們想負責,也只能留給後人來承擔。
在地球不同角落尋尋覓覓,任何遠離人為造作的地方,往往是最後的淨土,沒有「發展」的「威脅」,也就少了需要「保育」的汲汲營營。越是瞭解森林的特性,就越能深入問題核心,也逐漸學會臣服於大自然一派渾成的律動中,可惜人類在資本主義橫行的世界下,至今仍不斷地在發展(無限慾望延伸)與永續中拔河拉扯,似乎仍看不見盡頭。
作者簡介
林思吟,台大森林與德國弗萊堡大學環境管理雙碩士。參與過近兩屆氣候變遷大會「亞洲青年領袖氣候論壇」,曾協助中國的「植林與再造林」野外審查,最懷念尼泊 爾與加拿大的森林及原住民。思吟在「邁向哥本哈根志工寫手小組」裏,主要負責觀察國際上森林碳匯與海洋保育的談判進展。
【名詞對照】
REDD「降低因森林消退所導致的碳排放」(Reduce Emission from Deforestation and Degradation)
VCS「自願性碳標準」(Voluntary Carbon Standard)
PDD「企畫設計文件」(Project Design Document)
【參考資料】
Finite Carbon
Green Resources awarded world’s first VCS AFOLU validation TÜV Süd
Green Resources is First to Achieve Validation for Tree-Planting Under VCS
Tasmania gets Australia’s first CCB-certified REDD deal
【延伸閱讀】
《森林足跡 檢視企業麻木指數》林思吟 17-Jul-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林業碳匯 碳市場的不確定因素》林思吟 18-May-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全球合作 力阻森林消退》林思吟 2-Apr-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2009年8月26日星期三
別讓原住民 淪為氣候難民
文/張楊乾(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主編)
在屏東的三地門鄉,當地部落一直流傳著關於大洪水的傳說;遠古的大水把族人家園沖毀,並將倖存的族人圍困在北大武山峰,後來族人遇上了山羌與羚羊,請牠們泅水載人下山以取得火種,這才讓部族的血脈得以延續。
時間不知過了多久,在2009年的夏天,這條穿過三地門鄉名為隘寮溪的大河,再度成為當地部落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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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過境期間,洶湧的隘寮溪一路將上游的霧台、佳暮、伊拉等原住民部落沖成孤島。河水在漫過三地門大橋之後,往南注入方在新開部落肆虐的荖農溪,然後再匯入從那瑪夏、小林、甲仙奔騰而下的旗山溪,最後化為漢人熟知的高屏溪後,注入台灣海峽。
但就在這短短四天內,光是高屏溪上游的這幾條河川,總共奪走了近百條人命,並有三、四百人仍深埋在大水引發的土石流中,恐都已遭不測。
原住民文教協會的志工楊佳平,從8月8日起就奔波在原住民部落間運送救濟物資。她望著河床上的萬斤巨石,對於自然的力量萬分謙卑,淡淡地說:「你們平地人怪政府,我們原住民感謝主。」
山地原住民部落 受創嚴重
這次被土石掩埋的市鎮,或是因為橋斷路斷形同孤島的村落,多半都屬山地原住民鄉鎮。住在山上的原住民,除了和住在沿海低漥地區的漢人一樣,個人財產皆遭受巨大的損失之外,他們的生命更是直接受到氣候的威脅,許多人更被迫離開家園,暫住在由政府或慈善團體所提供的住所。
這樣的逃難畫面,全球並不只在台灣見到,但從緬甸的風災到美國卡崔娜颶風,都造成了大批的難民。而國際上針對這類因氣候影響,迫使人們離開他們的原居地,就像是戰時逃難般離開家園的難民一般,通常以「氣候難民」來形容(*1)。
像是我國的友邦吐瓦魯,就因受到暖化導致的海平面上升威脅,正以每年75人的數目,移民到紐西蘭,算是第一批因為氣候改變而形成的難民(*2)。而美國阿拉斯加州的紐桃客鎮(Newtok),則是由於暖化的緣故,使得居民腳下的永凍土正在瓦解,整個鎮逐步陷在爛泥巴之中,居民被迫要離家背景,同樣也符合氣候難民的定義(*3)。
極端氣候 讓民眾流離失所
氣候難民雖有許多不同的成因,但極端氣候通常卻是最顯著的例子。包括聯合國的報告及許多研究都指出,類似像莫拉克這類的極端氣候愈來愈頻繁,或多或少與人為排放溫室氣體造成地球暖化有關(*4),其所造成的影響也愈來愈大,且不論是已開發國家或是開發中國家,都有可能受到極端氣候的嚴重影響。
以台灣為例,過去四十年來降雨最多的十個颱風,就有五個是在最近十年發生,而這次莫拉克颱風所帶來的單日降雨,根據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的說法,更是快平了世界單日降雨的最高記錄。如此的大水,讓世居山中的原住民,被迫在直昇機的護送下,離開他們自小生長的地方,現在多半被安置在學校的禮堂。未來等組合屋蓋好之後,一座座難民營的雛形也就完備,地球暖化也就在台灣留下了活印記。
根據台灣大學全球變遷研究中心主任柳中明教授預估,這次風災至少影響五十萬人,而其中若有十分之一的居民,就算回到原居地未來仍有可能繼續受災,那台灣至少就會有五萬人的氣候難民。他認為短期或許可以安置方式處理難民議題,但長遠而言政府甚至要開始思考氣候移民,減輕因人口成長對環境所造成的壓力。
原住民部落 自組救災體系
不過,其實已有不少的原住民部落,開始對極端氣候有所警覺。像位在屏東瑪家鄉的「台灣原住民文教協會」,它平時雖是以推動部落設立課輔班為主,讓原鄉的孩子在放學後有人照顧;但從三年前開始,只要一遇到比較大的災難,協會都會自動轉型成部落的災難應變中心,負責物資的募集、統籌與發放。
排灣族的協會總幹事朱自強說,由於協會平日跟佛光山等慈善團體多有接觸,因此只要山裏面有事情,對方都會主動詢問要不要幫助。他說,各部落裏曾經接受過協會資助過的學生,只要災情一發生也都會主動到協會幫忙,這兩年更學會利用網路的影響力來傳播資訊。
朱自強指出,像這次的災情這麼慘重,政府的救援指揮體系也一團混亂,屏東縣甚至傳出有鄉公所與縣政府因物資分配問題,雙方人馬竟在災民收留中心大吵一架。他說,有些鄉公所即使在這樣的時刻,仍堅持要見到災民本人才能發放物資,未考慮有些部落平時開車出來就要大半天,何況現在路塌了只能用走的。他說,協會這邊目前能作的,就是儘量把募集到的物資,親手送到災民的手上,以補足政府的不足。
然而,部落的自組的災難應變中心,是否能整體提高部落對極端氣候適應能力,卻令人感到不太樂觀。
長期關注原住民議題的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統計,全台約五十萬的原住民,其中有接近三成是住在山地鄉,其居住土地有七成是屬於宜林不宜農的山坡地,並與保安林地及水源保護區重疊。李鴻源指出,因社經條件的限制,大約有一半的原住民家庭,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低於台灣的貧窮線以下,「這使得他們對抗風險能力很低。」
當原住民先天的社經條件,本就無法應付因暖化帶來的氣候風險,其所居住的原鄉,又因為平地人大量進入濫墾後,更成為危機四伏的地雷。
這也讓人不禁擔心,當極端氣候愈來愈頻繁之際,原住民難道只能眼睜睜成為氣候難民?
在這次大水之後,政府高層不斷對外強調「遷村」的重要,希望原住民不要再住在危險的地方。但是,對原住民來說,離開自小長大的土地,受到的傷害卻可能更大。
像是位在屏東縣霧台鄉的好茶村,更是讓許多人對政府的遷村計劃,不敢苟同。
兩年前,因為聖帕颱風帶來的土石流,迫使好茶村177戶離開故土,暫時安置在一座廢棄的軍營。但在遷村土地取得不易的情況下,上百人現只能在這座不能開伙的軍營裏生活,晚上連上個廁所都要走至少三十公尺。這次颱風,再次把好茶村沖到只剩下一座教堂及一間民宅,居民現在既被老天斷了退路,土地取得又遙遙無期,也讓人對遷村充滿疑慮(*5)。
而位在台北縣三峽的隆恩埔,則是另一個失敗的遷村案例。台北縣政府前後花了納稅人三億元,打造一棟全新的集合式住宅,打算提供給目前居住在河川行水區的原住民居住,但因為是用平地人的思維蓋房,和原住民的生活方式有落差,至今一百五十戶只入住三十戶,原住民寧繼續居住在行水區,颱風天才願意撤離至安置所(*6)。
另外,就是搬下山後,漢人歧視的問題。「原住民在山下所受的歧視,就像早期台灣留學生在國外受到的待遇一樣。」李鴻源說,原住民下山後多半只能從事勞力工作,工作並不穩定,且其所受到的社會壓力,常會迫使他們會去酗酒,又再加深外界的誤解。他認為,因此遷村一定要整體且慎重的思考,政府不是只要幫原住民蓋房子而已。
當然,也有遷村成功的案例。例如敏督利颱風所重創台中縣「松鶴部落」,在紅十字會介入下花了兩年,將原部落其中四十戶遷入新建的「雅比斯巷部落」(*7)。而更早賀伯颱風掏空的新竹縣「天湖部落」,在歷經十年找地、整地、蓋屋,以及上百場的協調會後,現也成為遷村的模範(*8)。
未來,還會不會有颱風和莫拉克一樣,帶來如此毀滅性的豪雨,專家多半是持悲觀的看法;隨著海溫上升,極端氣候只會愈來愈頻繁,愈來愈狂暴(*9)。對部份原住民部落而言,遷村或許無可避免將會是主要選項之一,但若不能保留其文化,遷村對原住民而言將等同於滅族,這也是主事者所必須要仔細思量的。
在台灣社會相對弱勢的原住民,面對極端氣候的挑戰,能不能逃脫成為氣候難民的命運,有賴生活在這塊土地上所有人共同反省。且今天是住在山區的原住民,生存權因極端氣候而率先遭到剝奪,但明天暖化造成的其他災難,不論是糧荒、水荒、公衛危機等,都會讓不同的弱勢族群成為氣候難民。斧底抽薪之計,仍然是必須儘早邁向低碳經濟,控制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增長,讓地球的氣候條件仍然適合人居。否則的話,明天過後,每個人都將成為氣候難民。
關於作者
張楊乾,六年級生,曾任報社記者、大學研究助理。幾年前在看到我國友邦吐瓦魯被海水蓋過去的照片後,毅然決定飛到歐洲去學全球暖化。現任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主編,所撰《低碳生活的24堂課》正在各大書店銷售中。
【參考資料】
(*1) 低碳生活部落格 14-Aug-09 《氣候難民 該何去何從》by 柳中明
(*2) New Zealand Immigration(WWW) 24-Aug-09 Pacific Access Category
(*3) NY Times 27-May-07 “Victim of Climate Change, a Town Seeks a Lifeline” reported by William Yardley
(*4) Allan, R. P., and B. J. Soden, 2008: Atmospheric warming and the amplification of precipitation extremes. Science, 321, 1481-1484.
(*5) 立報 4-Aug-09 《遷村一拖兩年 好茶災戶難熬》陳威任報導
(*6) 公視獨立特派員 4-Aug-08 《不要隆恩埔國宅》婁雅君報導
(*7) 台灣光華雜誌 2006.04 《松鶴半村遷移記》李國盛報導
(*8) 中國時報 22-Aug-09《天湖部落遷村 十年慘痛經驗》陳權欣報導
(*9) 聯合報 24-Aug-09 《暖化威脅 還有更多莫拉克》梁啟源、汪中和投書 
2009年8月25日星期二
氣候調適 刻不容緩
文/朱淑娟(自由撰稿記者)、張楊乾(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主編)
2009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橫掃北台灣,隨即引進西南氣流,為南台灣帶來超大雨量。中央氣象局統計,屏東到嘉義多處山區總雨量超過2,000毫米,三天內幾乎把一年的總雨量下光了,也釀成南台灣五十年來最大災情的「八八水災」,災區範圍甚至比九二一大地震時還要大。
七月,台灣才剛經歷熱浪,八月隨即暴雨來臨。在同一個季節經歷兩種極端的氣候型態,應驗了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小組(IPCC)早先的預測:當氣候暖化,海平面上升,可能造成熱浪、乾旱、極端暴雨,導致國土及生命安全風險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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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的災難,有天災、有人禍。但今日與氣候相關的天災,卻也與人類排放過多溫室氣體,造成地球整體溫度上升,進而使水文循環發生改變有關。聯合國也早就呼籲各國,應儘早採取「氣候調適策略(adaptation)」,透過各種努力把災難減到最低。
在國際上,包括聯合國國際發展署(UNDP)及全球環境基金(GEF),都已對氣候變遷發展出了調適策略綱領,並已在部份國家被採用。而美國參議院現正如火如荼審議的「美國清潔能源與安全法(ACE Act)」,若通過後也將成立一個統整十七個機構的氣候變遷調適委員會,並會單獨成立基金來運作。該法通過後,現有的美國海洋及大氣總署(NOAA)也將有法源與資金,每四年就作一次全國的氣候變遷脆弱性評估,並將這樣的資訊即時提供給各級政府,作為擬定氣候調適策略的參考。
在台灣,近年來早有學者呼籲政府應重視氣候調適;這次風災過後,包含像「還地於河」、「停止國土超限利用」等逐步恢復土地的承災能力的檢討聲浪,儼然已成為學術界的主流觀點,學者並已發動連署要將《溫室氣體減量法》更名為《氣候安全法》。然而,此次救災飽受批評的中央政府,雖在災後第十一日由馬英九總統所召開的記者會上,承諾成立「災難防救署」來因應愈頻繁的極端氣候外;對於政府如何發展出一套足以避險調適策略,尚未看出完整的架構。
調適策略之一:
濫用國土應提出解決之道
許多專家認為,直到如今,政府的防洪觀念還停留在「治水」,認為水是可以被「治」的,一再加高堤防、加寬區域排水,但這些原以為堅固的防洪設施,在這次莫拉克颱風卻處處不堪一擊,足見工程手段已有極限。
特別當今日面對的已不是正常的天氣,而是短時間內足以造成毀滅的暴雨,從過去象神、敏督利、辛樂克颱風的經驗來看,短期間內帶來上千毫米雨量已變成「正常雨量」。現階段,似乎唯有承認水不可治的現實,讓焦點回歸國土規劃。
台灣大學地理系退休教授張石角就表示,台灣現在的情況是,「攻擊力增加、抵抗力減少」。堤防一直做、災難一直增加,未來必須從土地利用角度去達成防災系統。而台灣許多土地非法利用,是導致災害的主因。
以屏東縣林邊鄉、佳冬鄉為例,它們是這次水災淹水最嚴重的地區之一。然而,屏東西南沿海從東港到林邊、佳冬、枋寮,近三十年大規模養殖,超抽地下水,尤其抽取受壓含水層,導致地層下陷非常嚴重,最嚴重已下陷高達3.2公尺。
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表示,即使這個區域已公告為「地層下陷地下水超抽管制區」,無奈政客鄉愿、媚俗,未能有效執法,導致地層下陷問題無解。林邊大橋兩邊地區已低於海平面,又位於林邊溪下游出海口,洪水一來無法外排,幾乎是逢水必淹。莫拉克颱風的大雨固然讓林邊、佳冬淹水比往年嚴重,惡水固然可怕,不當的養殖行為、行政的怠惰,卻無疑是災難的幫凶。
對此,水利專家、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就一再公開質疑,「這個地區究竟要不要再繼續抽地下水?如果不要,那這些地區民眾未來生計是什麼?政治人物有必要說清楚。」
另外,所謂調適策略,除了應思考「不應在危險地區住人、在危害國土安全地區開發」外,也包含因應不同區域特性,改善排水以及防洪設備,以加強調適能力。在屏東林邊協調救災的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就指像林邊或是佳冬等地,為因應異常氣候的劇烈天氣,未來排水設施必須要有不同的思維。
他指出,林邊、佳冬在大雨過後積水不退、汙泥滿地,原因就出在汙泥堵住排水系統。「這個地區淹水已是常態」,張子敬建議,針對這種易淹水區地區,如果未來決定要繼續居住,所有防洪設施都要有特別考量,小至水溝蓋設計成易掀、易清都有助於減災。
調適策略之二:
工程手段有其極限,「還地於河」才能減災
過去台灣的排水工程多半只注重整治排水路,截彎取直、疏浚、設砌石等等,只想快速將暴雨排到下游,但卻忽略各種工程對下游生態環境的衝擊;以及對下游居民生命財產的威脅。
長期關心河川生態的台灣生態學會醫師張豐年表示,公部門至今仍獨鍾圍堵的工程手段,毫無「工程可導致不同災難」的心理準備。他舉例,九二一大震後,大甲溪上中游谷關、松鶴土石流造成谷關、青山電廠泡湯,下游無數橋墩淘空,堤防一再遭沖毀,就因為壩體上游淤積、下游淘空,如今又要復建中橫、青山電廠。去年后豐大橋遭辛樂克颱風沖垮的殷鑑不遠,未來大甲溪兩岸的居民,一到颱風天恐要自求多福。
高屏溪是莫拉克颱風的另一個重災區,也是因為不當工程及人為因素,讓災難擴大。洪輝祥表示,如果大海有足夠空間奔流,洪水就不足以成災,就因為太多的堤防拘束河道,河堤才會衝破。以高屏溪、林邊溪為例,部分養殖業及作物占用河川地,限縮河川排洪空間,才導致水災。
拿著從Google下載的衛星空照圖,洪輝祥用筆劃出高屏溪原該有的行水區,原本政府規劃的河道有2500公尺寬,但左岸高灘地被占用養殖魚塭、高莖作物,縣政府又在深入高屏溪400公尺的地方建河濱公園,與水爭地,阻擋洪水漫流,導致河道被拘束,行水區只剩250公尺。
洪水無處宣洩,只好到處流竄,導致高樹、美濃、旗山等地因而大淹水。連同養殖魚塭、河濱公園這次也無法悻免遭洪水吞噬。洪輝祥認為,唯有還地於河,給河水多一點空間自由呼吸,才是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他說,如果政府繼續堤防破了修堤防」這種舊思維,只會演變成「工程永續,環境沉淪」。
自八八水災發生後,不斷上電視批評政府的治水思維古板,目前任教於屏東科技大學土木系的丁澈士教授,也拿林邊溪的整治作為例子。他建議應在沖積扇做人工湖、搭配造林,吸納洪水並補注地下水,「治水要以柔克剛」。而屏東環盟的洪輝祥也有類似主張,如能善用林邊溪旁有3,000公頃的台糖造林土地,大水來時將林邊溪的堤防匣門打開,讓水溢流到造林地,自然能減緩下游的淹水損害。
調適策略之三:
建立預警系統 爭取防災時間
預警系統可爭取防災時間,是氣候調適重要的一環。然而,許多山區部落因撤離不及,傷亡慘重。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400多人遭活埋,六龜、新開、那瑪夏、寶來等也是多人死亡或失蹤。許多人質疑中央氣象局雨量預估不夠準確,而且水保局的「土石流潛勢圖」似乎也未發揮功能。
李鴻源表示,要支撐預警系統,要有完整的資料庫。現在的情況過去不重視資料搜集,例如福衛二號每天都在飛,但都沒有變成國土規劃的依據。還有,水利署已公告「淹水潛勢圖」,水保局又有「土石流潛勢圖」,但公告後誰來做?中央、地方沒對話,跨部會協調有問題,防災、救災品質都出問題。
成大環境工程所教授溫清光所說,如果氣象局能有更好的預報能力,水庫可以在暴雨來前提早放水,調洪能力可以再提升。例如曾文水庫颱風來前,水庫因乾旱見底,結果這次大雨把六億噸的水庫給灌飽,蓄水量高達四億七千多萬噸,調節的水量很大。
預警系統已成為氣候調適的重要一環,為了精準提出預警,政府應有一套完整資料,包括多少雨量對不同地區的衝擊評估,然後依衝擊評估建立人員疏散時間、地點、以及災民安置、醫療等緊急應變措施。
台灣地質年輕 更需早作調適
台灣河川共有129個水系,1000多個排水系統,因地殼屬第四紀的年輕地形易受沖刷,河川的輸沙量大。加上不當的土地利用,加大洪峰流量、降低河川抗洪能力。過去因經費不足,上中下游無法達到整體整治。
此外,台灣年平均雨量介於1600到3200毫米之間,是世界平均值的2.6倍,但降雨時空分布不平均,集中在五到十月,造成水資源利用困難,短時間內降下超大豪雨,也造成防洪上的困難。
2006年1月通過「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編列1160億、期限8年,主要用途就是為了系統性治理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及事業海堤。莫拉克水災,外界質疑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失靈,對此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僅表示,「水利署虛心接受各方指教。」
氣候難民 調適政策另一難題
氣候變遷引發的災難,也衍生出「氣候難民」的議題,通常他們對造成氣候變遷的作為最小,但承受的災難最多,而且也最沒有能力調適。原住民,在台灣衍然已成為氣候災民的縮影。而每當災後,遷村話題總是再度被提起,但遷村真的有這麼容易嗎?
家住在屏東縣來義鄉南和村的巴勒祿戈.卡甲日班(漢名:程德昌),小時候與族人強制被政府從山裏遷到平地來,並與同為排灣族但語言並不完全相通鄰村合併。這次來義鄉山區許多部落成了重災區,已遷至平地的南和村受損則算輕微,但身為公民記者的他,則四處在山區採訪關於風災的情況。
巴勒祿戈說,原民樂天知命,只知今天,「但現在像驚弓之鳥,每年七、八月颱風季時都有感覺要撤離。」有立委提出找台糖的土地成立原住民市鎮,但巴勒祿戈說,原民多半反映會想家,除非真的找到理想的地方,作好規畫,並確保新住處不會有土石流失的恐懼,原住民才可能願意搬遷。
而長期在屏東山區部落推動課輔工作的查馬克(漢名:朱自強)則說,這幾年原民生活已愈來愈遭受迫害,外出工作的受到外來移工衝擊,工作機會愈來愈少;而留在部落的,卻又面臨耕地變少,以及耕作技能不足的困境。他認為,普遍來說,遷村並不是容易的事,原民還是想居住在自己的地方。
以上種種台灣本土的調適作為,都需要大筆資金投入。國際上雖有調適基金的設置,但主要是針對開發中國家的給予急難補助,台灣似乎並不適用。長期研究氣候政策的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王京明就認為,台灣的溫室氣體污染量是全球前二十名,人均碳足跡是全球平均值的三倍,「根本沒有臉去要這個錢。」
王京明認為,如果政府在作氣候調適計劃時,仍和作溫室氣體減量計劃一般,由各部會自行提出計劃,那肯定完蛋。他認為,調適計劃至少要由行政院永續會一樣的高度主導,提出跨部會因應方案,否則由各部會提出計劃,各部會的門戶之見很深,只會提出很小的計劃,成效將相當有限。
莫拉克颱風帶來的災難,讓台灣民眾了解到極端氣候的可怕,也進一步了解到氣候變遷對台灣可能造成的衝擊。從國土保育、滯洪規劃、預警機制、一直到氣候難民,這些都是需要政府整體來作考量規劃。如果能藉由這次的大水,重建國家的災難應變機制,甚至是整體國家因應氣候變遷的策略,則對於不幸的罹難者而言,犧牲的才會有價值。否則,只怕當民眾逐漸遺忘這次的教訓後,下一次的災難就將蠢蠢欲動。
【延伸閱讀】
《政治口水外 急迫的氣候對策(上)》趙家緯 19-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政治口水外 急迫的氣候對策(下)》趙家緯 19-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面對洪患 不能空談調適》林鼎傑 12-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氣候援助 富國不能迴避的責任》林鼎傑 11-May-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2009年8月24日星期一
電動車時代 來臨了嗎?
文/鄭榮和(台灣大學機械系FORMOSUN先進研究動力中心指導教授)
我在四月時寫過一篇《我們需要一部電動車嗎》的文章,引來不少迴響。首先在七月初,有廣播節目邀請我,就經濟部再度對電動機車進行補助的方案,上節目發表看法。接著在七月中,我在經濟部主辦的「2009年台灣車輛國際論壇」上,對國內外有關電動車的產、學、研之專家學者及技術與營運者發表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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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在NEWS 98.1的訪談中,或是在車輛論壇的演講中,我都以十年前環保署也曾經補助購買電動機車,可惜成效不佳來當範例。當時我曾經對台大機械系150多位的學生做過簡單的民調,沒有人願意購置電動機車,即使在我講述電動機車的優點之後,興趣仍是零。原因很簡單,誰有地方或時間充電呢?學生們的邏輯其實暨簡單且實際:萬一載著女朋友出遠門,而無法順利回家時,這個戀情就完了。
電池問題 阻礙電動車發展
電動汽車的前途似乎更是黯淡,除了在1990年美國加州透過立法(1996年在強大的壓力下放棄),規定汽車製造商在賣汽油引擎車的同時,必須有一定比例(逐年提高)的零污染車(基本上就是電動車)之外,大多數國家也都只是局部的、試驗性質的居多。
電動車或機車最大的問題,是在於電池所提供的續航性太有限了。絕大多數的工程師或汽車製造商,都在等電池技術的大突破,至少是安全耐久的快充速度的突破,而這個突破卻可能是遙遙無期的。
然而,只要有配套措施,電動車的技術其實已經相當成熟,就看我們願不願意改變而已。
電池可抽換 沒電就租電池
十年前,我曾寫過信給政府單位,建議一個配套的商業模式,在這個模式裡,買電動車或機車的人不應該被要求買電池,而是租電池。
電池是公有財,屬於汽車製造商、開車大眾、電池供應或租賃商或甚至於(在初期)政府共有。開車的人買電池裡的電,就如同汽油一樣,政府可立法鼓勵民間廣設加電站(初期可用空污稅補助獎勵),並規範電池組伏特數、各種技術規格以及接頭的形式與尺寸等。
屆時,電動車或機車快沒電時(已在使用備用電池的時候)到加電站僅需抽換主電池組即可,根本不需等候充電。如此目前受限於電池,而無法推廣電動車或機車的原因就消失了。
當然,電池組不同於油箱的問題是,油箱不管新舊所裝的油量幾乎是一樣的,效率也不受影響(除非油箱沉積了雜質),但是電池會隨著老舊而影響其所能加入的電量與放電的效率。不過,這可藉著一個附在電池組上的晶片計算「等效電量」而收費。如此透過立法與會計,台灣應可及早開始大力推動電動車或機車的廣泛使用,而不需等候電池瓶頸的突破。
發展電動車 扶植台灣綠色產業
如此做的最大好處是,除了大量降低大都會的空氣污染之外,對目前台灣一蹶不振的汽車業亦有相當大的助益。台灣目前的汽車製造都是所謂的「技術合作」,事實上我們只生產,沒有設計,主權不在我,所生產的車不能外銷。以台灣有限的市場,我們永遠無法有足夠的動力或財力去突破現況,開發出屬於自己的,可以行銷全世界的汽車。說真的,維持現狀就等於等死,而及早投入電動車的設計生產,可以提供台灣汽車工業一個翻身的機會。
目前電動車很貴,電池組是很大的原因。買汽油引擎車的人,沒有人會一次買足好幾年的汽油吧,買電池組就好像如此。但是,租電池組就可大幅地降低初期的購置費用。
另外,沒有專門為電動車設的生產線,是目前價格偏高的最大主因。一旦電動車量產,就可大幅降低每部車的價格,如果透過立法的獎勵,台灣能及早提供一個電動車的天堂,有足夠的市場需求的刺激,電動車的研發、設計、生產、銷售、改良等一系列的工程活動,將在台灣真正落實生根,而不再只是(隨時可以外移的)代工的行為。特別是快要關門的汽車製造商,政府可以輔助再給一次機會,但是將生產線改為製造電動車。趁現今世界上的電動車生產仍未全力衝刺之前,我們先踏出第一步,提供企業蓬勃發展的市場機會或環境,掌握自主權,未來才有外銷的可能性。我想唯有如此,台灣的汽車業才能有存活的希望。
可惜十年過去了,電動車或機車的普及還是停在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狀況。
電動運具的未來 需靠政治決心
在今年的台灣車輛國際論壇上,由經濟部尹啟銘部長親臨主持開幕,可見台灣邁向亞太地區電動車輛研發,以及高附加價值零組件供應基地的企圖。參與研討會的國內廠商之多,打破歷年來的紀錄,會議中所釋出的美麗未來的訊息,再再都預示著電動車或機車的時代已經正式來臨。然而,十年前我所提出的問題,卻仍未被解決。
寫到這裡,正逢莫拉克颱風造成五十年來最大的水患而重創南台灣,看到電視或網路上傳來一幕幕就像明天過後的慘狀,令人不禁潸然淚下。台灣本來就是多天災的地方,地震與颱風是經常伴隨我們的兩大天災,從先人移居台灣到現在,應該已經累積相當多的經驗足以應付。可惜,人們的短視近利,太容易忘掉悲劇的原因而重蹈覆轍。以一個中度颱風就能帶來如此大量的水氣而產生如此嚴重的破壞,全球暖化的影響絕不容我們輕忽小覷。
我實在不願意太烏鴉嘴,但是,如果我們不趕快思索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習慣,並且付諸實現,譬如改騎電動機車或開電動車以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緩和暖化而造成的劇烈天氣變化,未來像這樣的人間悲劇將會是常態。面對大自然的力量,人類是很渺小的,科技只能改善人們的生活,絕不可能人定勝天。希望大家都能記取教訓,謙卑地改變我們自己。就讓電動車的時代早日來臨吧!
關於作者
鄭榮和,美國密西根大學博士,研究領域在有限元素法、金屬成型、超塑性成型、結構分析等,曾任職於美國奇異公司研發部門。回國後任教於台灣大學,並曾帶領台大太陽能車隊赴澳洲比賽,過程還拍成電影《夢想無限》。現任台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固力組教授,兼任FORMOSUN先進動力研究中心指導教授,持續研發綠色運具。
【延伸閱讀】
《比亞迪電動車 明年美國搶市》經濟日報 24-Aug-09 余曉惠編譯
《德國推電動車計劃》工商時報 20-Aug-09 顏嘉南綜合外電報導
《你需要一輛電動車嗎》鄭榮和 20-Apr-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氫能機車 夢想上路》鄭榮和 15-Dec-08 低碳生活部落格
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
用綠建築 回應百年大水
文/陳重仁(台灣綠建築發展協會副秘書長)
今年八月八號的莫拉克風災,可說是台灣五十年來最大的水難,土石流沖走了南台灣山區上千災民賴以安身立命的家園,造成生命財產與農作物的重大損失,災區的慘狀,宛如電影「明天過後」的情節,這正反應了全球氣候變遷所造成的地區性災害有逐漸嚴重的趨勢,氣象專家更是提出警告,這樣的極端氣候未來恐怕只會越來越頻繁,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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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新觀念 基地首重保水
傳統上以堤防為主的限制氾濫區域防洪方式,目前正被新的綜合治水觀念取代,亦即除了適當的結構性防洪措施外,尚需搭配保水滯水措施,讓水往下流時可以在中途滯留部分水量,而不至於大量匯集,造成行水區沖刷與下游水患,可惜雖然這樣的新治水觀念已經萌芽,但卻來不及用在預防這次的災難。
早期台灣鄉民生活條件不佳,硬體建設品質亦相當低落,再加上民間違建就地合法的情況普遍,尤其是溫泉區於行水區的過度集中開發,讓週遭環境更加脆弱,政府要在這些既有的建成環境中導入新的防洪措施需要時間與魄力,但為了不讓悲劇重演,未來的重建規劃,一定要將這新的治水觀念徹底實踐於新的建設中。
綠建築 對防洪有貢獻
人類在一塊土地上進行開發,將原本具有透水與保水功能的綠地,變成大片不透水的建築物,因此落在這塊基地上的雨水量,自然就會往基地外排,下降的雨量越多,排出的水量就越大,而排出的水量越大,對基地外的沖刷效果就越嚴重,因此具有保水功能的建築物,將有助於降低暴雨逕流量,減少因暴雨沖刷所帶來的污染,以及增加整體建成環境的防洪效果。
大家或許不清楚,完整的綠建築規劃設計,不只有節能與節水,其實應該包含基地的保水功能,像台灣綠建築九大指標,便將「基地保水」納入指標之一。「基地保水指標」鼓勵透過降低不透水鋪面面積與增加基地滲透率,以及設置可以將雨水暫時存留於基地上的措施,讓降於基地上的雨水可以盡量留在基地內,減少外流水量。想想看,若家家戶戶都能在下大雨時留一些雨水,我們的排水系統就比較不容易因排水不及而產生淹水現象,留下之雨水也可回收再利用,一舉兩得。
美國LEED綠建築評估系統中的「永續性基地設計」亦有「暴雨設計」的項目(Stormwater Design),內容分為「水量控制」與「水質控制」兩部份,「水量控制」的設計必須在基地上導入「暴雨逕流控制措施」,讓暴雨逕流水量與流速比開發前降低至某個程度以下,做法有盡量保留綠地、使用透水鋪面,以及設置雨水回收系統、人工濕地與滯洪池等;「水質控制」的設計是在基地上導入「暴雨逕流控制措施」,以截取並過濾處理暴雨逕流水,降低流出基地逕流水的污染程度,做法例如於基地排水口設置簡易泥砂沉澱過濾措施,以及利用植栽草地固著土壤並過濾地表逕流水等。
綠建築還有一項前提,就是盡量不要將房子蓋在有可能發生水患的區域內,美國 LEED綠建築評估系統便鼓勵盡量不要選擇離水體與河川太近的建築基地,或是將建築物蓋在被政府列為有水患之虞的區域內,除了可以避免災害外,也可避免開發行為對天然河川與水體造成污染,因此蓋在行水區附近的建築物,無論蓋得多綠,都不是理想的綠建築。
暴雨危機 可化作轉機
更積極的綠建築觀念,乃是將開發基地選擇在已開發區域,例如具有完善基礎建設的城市或鄉鎮,而郊區與山區之低度開發或未開發區域,則應維持既有狀況,盡量避免新的開發,那些打著綠建築名義的農村綠建築開發案,是否為真正有意義的綠建築,值得大家重新思考。
若大部分的開發行為都能有以上考量,相信在暴雨來時可讓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降至最低,而未來的建設工程,包括災區道路、民宅與校舍的重建,更應該將氣候變遷的因素以及綠建築設計的原則考量進來,並且結合政府、民間與專家的力量,將這次的危機,化作建立永續家園的轉機。
關於作者
陳重仁,美國哈佛大學設計研究所碩士、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工程學士。曾參與友達光電中科面板廠房、花旗銀行總部大樓、益通光能企業總部大樓等綠建築建案,也是國內少數取得美國綠建築協會能源與環境設計(LEED)認證的建築設計師。現職為川昱永續環控有限公司/澄毓綠建築設計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兼台灣綠建築發展學會副秘書長。
【延伸閱讀】
《政治口水外 急迫的氣候對策(上)》趙家緯 19-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政治口水外 急迫的氣候對策(下)》趙家緯 19-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百年大水 或非偶然》張楊乾 10-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東京治水 鑿地下調節池》張楊乾 23-Jul-08 低碳生活部落格
《環境的智慧 在京都古城》陳楊文 16-Jul-08 低碳生活部落格
2009年8月19日星期三
政治口水外 急迫的氣候對策(下)
文/趙家緯(低碳生活部落格邁向哥本哈根青年志工寫手團)
從『氣候變遷調適』,到水利署所提的『易淹水地區治理』,距離到底有多遙遠呢?
台灣的公部門,並未如歐美社會般,花費諸多精神辯論氣候變遷現象是否存在。從1992年里約地球高峰會後,既成立跨部會的「全球環境變遷小組」。1997 年京都議定書生效後,再進一步提升至「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大氣保護與能源工作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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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方面,更早在1993年既有零星的氣候變遷衝擊研究(*14),亦於1995年起,既系統性的補助『台灣地區大氣環境變遷之研究』、『台灣環境變遷與全球氣候變遷之衝擊評析』等。環保署也於2002年時,委託學者針對氣候、水文、生態三部份,建制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國家通訊衝擊調適資料。而環顧國內學者的研究,在氣候變遷對降雨的影響,也指出1950~2001 年間,台灣地區六月份降雨量有減少的趨勢,但日降水強度則有增加的趨勢,八月至十月平均降水及強度皆有增加的趨勢(*15)。
但這一切關於氣候變遷對水文型態所產生衝擊,是否有回饋至實際的水患治理策略?
治水計劃 未將暖化因子納入
於2006開始執行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預計耗費八年高達一千一百六十億的經費,以達到『降低約500 平方公里高淹水潛勢地區水患程度和發生機率』、『可保護約 250 萬人減輕水患威脅之苦』、『每年約可減少約 120 億元以上之各項損失』。但遍尋整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綱要計畫」之中,對於氣候變遷的描述,僅有『近年由於全球氣候異常,水文極端現象明顯,受災範圍與程度均遠較過去為烈』等字句(*16)。而整個治理計畫規劃所仰賴的淹水潛勢地圖,亦未將氣候變遷此因子納入考量。
目前淹水潛勢地圖的繪製,考量地理因子(水系及區域排水路、集水區地形地貌、河川長度與坡度等)、水文因子(既雨量)、排水設施因子等,但在水文因子的評估上,是以歷史雨量事件的統計,來估算其重現期,而尚未系統性的考慮增溫現象所導致的極端雨量現象,所產生的系統性的偏移(*17)。
然而,其預測模式中,雨量最大值設定為日雨量一千公釐,遠低於此次莫拉克所造成的日雨量高達兩千五百公釐以上。而此現象,究竟天誅式離群值,還是台灣增溫幅度達1.1度所導致新的降雨型態?降雨型態的變異,伴隨增溫現象對土壤含水率的影響,將使台灣逕流量產生哪些影響?而此類的影響,採用傳統結構型的手段是否足以應付?諸如此類的問題,都還無法獲得解答。
當同一時間,各國開始以『氣候變遷調適策略』作為水患治理的新定位,提出『為水留下空間』、『還地於河』之時,台灣未來數十年內最重要防洪計畫,卻在提完『全球氣候變異』六個字之後,就遺忘氣候變遷的威脅。也因此在整個水患治理計畫中,雖以『綜合治水方式』自許,但實際上仍是走傳統的結構性工程為主的方式。
調適基礎研究 才剛開始
面對各方對於將氣候變遷納入水患治理之中的殷殷提醒,水利署去年委託水利規劃試驗所以及台灣水利環境科技研究發展教育基金會,共同研擬『因應氣候變遷河川與海岸災害防治及水資源管理行動計畫』。該行動計畫規劃將以六年十七億六千萬元的經費,提出水利部門因應氣候變遷調適之河川災害防治、海岸災害防治、水資源管理的具體措施,更以產出『結合國土復育與規劃、環境生態保育、產業革新及流域治理形成整體性調適策略』為目標(*18)。
該行動計畫中,河川災害防治與海岸災害防治兩者,分佔七億兩千萬元以及六億兩千萬元。此部份規劃重點措施包括建立各流域與縣市氣候變遷情境淹水潛勢圖、研擬調適策略啟動指標、相關法制面的修訂與檢討,最終希冀能整合監測資料、分析評估模式、預警系統等,建立決策支援模型。而其更規劃將以強化台北防洪系統以及治理嘉義沿海低窪地區為熱點計畫,作為調適策略的試點。
整個行動計畫既依循UNDP與GEF的氣候變遷調適策略綱領進行規劃,又兼顧科學模式的預測、熱點計畫的示範性撿驗、國外經驗的交流,更強調加優先推動『無悔』措施,強調提高災害認知、培訓人員、改善土地規劃與使用管理等,彷彿台灣的水患治理新策略既將形成。但令人不解卻是,整份計畫中,完全沒有提到該如何與『易淹水地區治理計畫』進行銜接,例如此行動計畫預估將於民國101年時完成氣候變遷情境下的淹水潛勢圖,然而整個易淹水地區治理計畫卻是預計將於民國102年完成。兩計畫間銜接的差異,最後會不會落得一千億的硬體工程投入後,卻發現無助於降低高淹水潛勢區的水患風險?
忽略公共參與 調適將成空談
諸多因應氣候變遷的挑戰,並改以永續發展為導向的新興水患治理概念,如整合式洪水管理、荷蘭的『還地於河』(Room for the River)、英國的『為水留下空間』(Making space for water)等,均強調結合非結構措施,包括洪水平原管理、洪災保險、防洪預警系統、綠建築與高規格堤防,來規劃治水政策。然而非結構式方法需要居民與官方的相互合作,因此新的水患治理概念也極為強調公共參與機制。
世界氣象組織的水患管理計畫(Associate Program of Flood Management, AFPM )更提出以社區型水患管理(Community Approaches to Flood Management),強調若能納入居民參與,使其充分了解洪災危害,則水患管理將可提昇效率以及功用。社區型水患管理方式的重點主要為三:(1)社區在洪水的各個階段,包括準備、洪災來臨、災後重建時,是如何共同合作管理;(2)以社區為基礎的組織,如何執行洪水管理的工作;(3)如何透過應用適當的農業技術,達到災後經濟上的復原(*19)。
如以孟加拉的Upazila省為例,但由於地方政府的忽視,當地民眾難以獲得有效的洪水預警資訊,但在該處長久居住居民,便以各種自然景象,如螞蟻的遷移作為自我洪災的預警。雖在缺乏正式的行政機構主導各項防災事宜,但民眾會組成『社區洪災管理委員會』,迅速的評估洪災將會帶給當地的威脅,準備各項暫時遷離及防洪所需。並且會根據可及性、位置、設施及容量列出社區的防洪避難所。
Upazila省的洪災管理委員,也會將和社區民眾一起討論各個疏散路線,並確保居民知道避難所的位置,籌措避難所需物資,如爐子、食物等。而在災後復健上,社區民眾常會自動自發協助損害房屋的重建,並且合力將公共設施加以復原;針對農業的損失上,洪災管理委員會扮演橋樑,跟農業主管機關詢問經過洪災後的農地適種的作物等(*20)。
前述水患治理中的公共參與,亦是國際上強調的社區型氣候變遷調適策略的重要參考,然而在前述『因應氣候變遷河川與海岸災害防治及水資源管理行動計畫』中,僅強調被動式防災知識提昇,社區所能扮演的角色卻未被重視。
經建會去年委託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所進行的『氣候變遷長期影響評估及因應策略研議』之中,該計畫被視為台灣調適策略的重要參考。其中,該計畫亦對「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 ,提出因應氣候變遷調適建議。但環顧全部章節,其對於民眾於水患治理中的角色,則是先將『民眾防災觀念薄弱及偏差』視為現有防洪問題根源,更以斥責口吻敘述:『每次颱風豪雨發生災情後,媒體報導大多傾向於政府應負完全責任,難道民眾不需付出心力為防洪而整備嗎?』
而在該報告的結論與建議一節中,最後以『建議應加強民眾防災教育宣導,讓民眾與決策者充分瞭解災害風險,並建立「與洪水共存」的觀念,始可避免不正確的認知所衍生的困擾與阻力。』由此可知,水利部門並未瞭解何謂『民眾參與水患治理』以及『社區型調適策略』,且若以此『專家霸權』的心態面對水患治理問題,豈能有效推動非結構式手段。
從調適出發 開啟生態重建之路
莫拉克風災後,面對不斷攀升的死亡人數,受困部落的呼救,以及農民龐大的災損,官員們搬出『氣候變遷』一詞,並不能為整齣慘劇貼上天災的標籤,而忽略人禍的因素,畢竟台灣自1992年以來,曾有過許多機會,為此類的衝擊做好更萬全的準備。
在2005年與2006年時,行政院接連提出《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以及《國土復育條例》之時,台灣原本有極佳的契機,以此兩個重要法令作為氣候變遷調適策略的基石。然而如前所述,「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不僅未能在技術面上妥善考量氣候變遷的因素,更於計畫發包過程中,不斷發生專業退位的情事。而國土復育條例則在立法院擱置了四十三次,其替代方案『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去年更於馬英九上任前,由立委孔文吉、林滄敏、邱鏡淳等領銜提案中止執行(*21)。
雖於莫拉克風災之後,各方均表示對《國土計畫法》、《國土復育條例》、《海岸法》的關注,也表示治水計畫應詳加檢討,但此般宣示,均仍屬口惠階段,畢竟過去數年間,已見過太多挽救破碎國土的大戲。而在救災效率飽受批評之際,卻仍在治國週記中說出『政府必須改變對災害的思維,重新思考如何與環境共存』的總統,更該自問的是於競選政見中所承諾的國土復育總體檢,其實際執行進度為何?
若把遠離以活人向河神與山神獻祭的傳統,當作是種文明的象徵,顯然台灣並未進化多少。清除災區的泥濘,安置好散失的家當之後、掛上每通勸募的電話之後,真正的災後生態重建,必須從破碎的水、土、林管理體系著手。不要輕易放過每個以『氣候變遷』作為遁詞的官員與學者,而該緊迫的盯住他們,直到其完成《國土計畫法》與《國土復育條例》的立法,直到其將『氣候變遷調適』與『公共參與』落實於水患治理與防災之中。否則,現在災民的處境,將是你我未來共同的宿命。
關於作者
趙家緯,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畢業,現為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參與台大環境系統分析研究室研究工作。研究興趣為生命週期評估、環境政策分析 等,並積極參與民間團體於氣候變遷相關政策的討論。家緯在「邁向哥本哈根青年志工寫手團」裏,主要負責觀察各國綠色復甦進程,以及綠領工作相關議題。
【參考文獻】
(*14)程萬里,1993,應世界氣候之趨勢---以探討台灣地區氣候之變遷,國科會
(*15)童慶斌,2004,氣候變遷對水文環境變化、水資源管理及生物多樣性之衝擊評估及因應策略研究---總計畫暨子計畫:氣候變遷對水文環境及水資源管理之衝擊評估及因應策略研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16)經濟部水利署 ,2005,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綱要計畫。
(*17)中興工程,2007,高屏溪流域及高雄縣、高雄市與屏東縣淹水潛勢圖更新計畫,經濟部水利署 。
(*18)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財團法人台灣水利環境科技研究發展教育基金會,2008,因應氣候變遷之河川與海岸災害防治對策,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19)APFM, 2004, “Integrated Flood Management-Concept Paper” The Associated Programme on Flood Management
(*20)APFM,2004 , Manual for Community-based Flood Management in Bangladesh
(*21)地球公民協會等,2008-4-29,中國國民黨反對台灣「國土復育」?支持山區濫墾?馬準總統,您的意見是什麼?
【延伸閱讀】
《高屏治水 勿蹈覆轍》謝宜臻 19-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面對洪患 不能空談調適》林鼎傑 12-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百年大水 或非偶然》張楊乾 10-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政治口水外 急迫的氣候對策(上)
文/趙家緯(低碳生活部落格邁向哥本哈根青年志工寫手團)
面對莫拉克帶來的災情,從總統、行政院長、縣長,再到政論節目名嘴,除了道歉、究責、互罵以外,另一個共同掛於嘴上的詞語則是『氣候變遷』。然這四個字對他們而言,只是另一種『不如怪天』的遁詞,還是都真切意會到,氣候變遷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唯一能檢驗的方式,僅能經由災後重建時,各方面對這類『常態的意外』,所端出的具體措施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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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新挑戰— 氣候變遷
IPCC曾於2007年的評估報告中指出,全球極端豪大雨事件發生率,將大幅提高。其中,熱帶地區的降水量,可能會增加10~40%,進而增加洪水災難可能性(*1)。英美兩國的研究者,也曾於去年度的「科學」期刊中,發表一篇名為《大氣層暖化強化極端降雨》的研究,不僅鑑別出增溫現象與極端降雨事件的正相關性,更指出其實際影響程度,比既有氣候模式模擬的結果更為顯著(*2)。
今年四月,亞洲開發銀行於《氣候變遷對東南亞的經濟衝擊(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in Southeast Asia: A Regional Review)》報告中指出,近年來因氣候變遷的因素,除已造成東南亞地區雨季時的水患風險大增外,旱季時水資源短缺的情形也更為明顯。另外,關於地表逕流造成的土壤侵蝕以及洪患,也將使地表水與地下水的水質受到影響(*3)。該報告中亦引用了菲律賓學者的研究指出,假使降雨量增加3%~15%,伴隨著全球增溫2.4度至3.1度時,將使逕流量增加幅度達到5%~32%(*4)。
上述全球性與區域性的氣候變遷的研究,如何回饋至單一國家的水患治理政策,或可參考英國經驗。
英國治水新思維:『為水留下空間』
根據英國的研究顯示,到2080年時,十年一次或二十年一次的極端降雨發生機率,將分別增加10%及16%;即使是在2020年時,泰晤士河的逕流量也將增加13%。雖然倫敦等大都會區的防洪標準為千年防洪標準,但在某些支流的防洪標準並未達到如此水準,因此氣候變導致的極端降雨事件的增加,將減低傳統提岸的防洪功能(*5)。
英國的研究亦發現,暖化趨勢若為改善,將使泰晤士河口席爾尼斯港(Sheerness)海平面於2050年時增加34公分,這意味著將使原本千年一次的洪水發生頻率,將驟變為200年一次。而在2100年時,泰晤士水門每年將關閉兩百次,以防洪水倒灌,導致倫敦淹水(*6)。
氣候變遷的增溫結果,所導致的地下水入流量、土壤含水率的變化,也將增加洪災潛勢。且對於採用合流式下水道的地區,洪災的發生將伴隨著民生污水的溢流,對公共衛生及河流生態均是一大威脅。
面對氣候變遷此一水患治理的挑戰,英國於2005年時提出『為水留下空間』(Making Space for Water)治理策略。該策略中開宗明義指出,其將確保氣候變遷的調適整合,乃至洪患與海岸侵蝕管理的決策考量(*6)。此策略也認為英國過往的治水方式,過於強調「結構性的防洪計畫」,而忽略了互補性的策略,如事前源頭預防、提高居民平日意識、提供災後復原協助等(*7),因此『為水留下空間』所呈現的是另一種思維。
擬定策略的英國環境、食品暨鄉村事務部(Department for Environment、Food & Rural Affairs,DEFRA),在計劃裏強調,將從集水區與海岸線整體保全的角度,採用全觀性方法(Holistic Approach)研擬新的水患治理策略。因此該策略中,不但重視洪災風險管理與居民溝通,更指出應於每個土地利用規劃程序中,既需考慮防洪因素,於鄉村地區創造溼地與滯留池,並推動都市排水的整合性管理。
於此脈絡下,英國不僅已於2006年,將氣候變遷對水患的影響,納入其都市規劃政策聲明書(Planning Policy Statement)(*8)。亦於2007年時推動洪水危險環境的長期行動(Long-term Initiatives for Flood-risk Environments, LifE)研究計畫,針對未來的建築物如何同時兼具與水共存、為水留下空間以及零碳化加以探討(*9)。該部今年更預計要完成氣候變遷對個別流域洪災風險的影響,以作為後續水患治理的準則(*10)。
災民請命 要政府正視氣候危機
但在此策略提出後,英國於2007年時遭逢六十年以來的大水患,造成受災戶達五萬五千戶以上,災損達30億英鎊以上。而相關單位檢討該次水患成因時, 發現該年五至六月的濕度,是英國從1766年開始監測雨量以來,最潮濕的月份。導致土壤含水量過高,因此無法涵容七月份降下的大雨(*11)。然面對此次大水,災民除急於自救外,亦有災民高舉:「我們需有具體行動,不管是英國或國際,請正視氣候變化問題(*12)。」
不過,在2008年時,其實有研究單位指出,該次大水與氣候變遷沒有直接關聯性,僅強調洪氾平原的開發方案,是增加英國洪災脆弱度大增的主因。但主管機關仍舊擔心,氣候變遷將使2007年的大水災,不斷重現(*13)。
在英國官方的《2007年夏季洪災檢討報告》之中,就已指出政府應依循『為水留下空間』的策略,並以具體的施政措施回應其中,關於洪災風險管理的建議以及該次洪災經驗,並賦與環境署策略統整的角色,以應付未來水患風險。』由此可見,英國公部門認為『為水留下空間』已考量各項未來洪災的變化,亦納入嶄新管理方法,對其所研提水患治理策略的信心,並不因該次洪災而動搖。
但將觀點由英國回到台灣,環伺莫拉克風災後,檢視各項水患治理以及防災策略,是否有資格說出這些話嗎?(接下文)
關於作者
趙家緯,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畢業,現為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參與台大環境系統分析研究室研究工作。研究興趣為生命週期評估、環境政策分析 等,並積極參與民間團體於氣候變遷相關政策的討論。家緯在「邁向哥本哈根青年志工寫手團」裏,主要負責觀察各國綠色復甦進程,以及綠領工作相關議題。
【參考資料】
(*1)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2009,氣候變遷長期影響評估及因應策略研議委託辦理計畫,經建會委辦計畫。
(*2)Allan, R. P., and B. J. Soden, 2008: Atmospheric warming and the amplification of precipitation extremes. Science, 321, 1481-1484.
(*3)Asian Development Bank, 2009,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 in Southeast Asia: A Regional Review.
(*4)Jose, A. M., L. M. Sosa, and N. A. Cruz. 1999. “Vulnerability Assessment of Angat Water Reservoir to Climate Change.” Air, Soil and Water Pollution Journal 92:191–201.
(*5)London Climate Change Partnership,2002, “A Climate Change Impacts in London Evaluation Study,” London City Government
(*6)Department for Environment, Food and Rural Affairs, 2005, Making space for water: Taking forward a new Government strategy for flood and coastal erosion risk management in England.
(*7)Werritty, A., 2006, “Sustainable flood management: oxymoron or new paradigm?”, Area 38:16-23
(*8)Commun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 , 2006. Planning Policy Statement 25: Development and Flood Risk , The Stationery Office
(*9)Long-term Initiatives for Flood-risk Environments
(*10)Regionalised impacts of climate change on flood flows
(*11)Environment Agency, 2007, Review of 2007 summer floods
(*12)今日新聞 007/07/26 英國世紀水患35萬人缺水災民怒籲正視暖化嚴重 何中/編譯
(*13)BBC,2008-3-10. 2007 "floods 'no link to climate"
【延伸閱讀】
《高屏治水 勿蹈覆轍》謝宜臻 19-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面對洪患 不能空談調適》林鼎傑 12-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百年大水 或非偶然》張楊乾 10-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2009年8月17日星期一
高屏治水 勿蹈覆轍
文/謝宜臻(英國倫敦大學地理系博士候選人,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理事)
對於許多人來說,此次風災的災區只是不知名的台灣南部村落,但是對我來說,那曾經是我一步一腳印從事過田野調查的地方,我的博士論文研究田野調查,就在高雄縣和屏東縣十幾個村落,茂林、民族、民權、民生、桃源、梅蘭、復興、勤和、高中、三地門、大社、口社、霧台…每個部落都有許多無名原住民、在地人曾經投入他們人生進行社區營造和封溪護漁,一點一滴的改善社區環境,甚至對於水資源開發(越域引水工程)進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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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那邊的人、那邊的河川和大自然,我記載他們努力保護自然環境的故事。部落裡面不全都是開發山林的原罪者,也有謹遵傳統、愛惜家園的人。眼見此次風災自己曾經走過的部落滿目瘡痍,甚至許多個部落傳出滅村,曾經訪談過的人不知道是否安全,他們過去的努力付諸流水,如今大自然勃怒,無情水土將村落淹沒,令人驚駭大自然的反撲。
引水工程 加重災情
此次高屏溪流域成為主要災區,洶湧土石流造成上中游地區遭到掩埋,這麼龐大的土石從何而來?第一是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棄土,這個工程是準備從荖濃溪築一條二十公里的引水管路,引荖濃溪水源經過旗山溪到曾文水庫儲放,其中十四公里屬於隧道工程,分別從桃源鄉和三民鄉兩端開始開挖,從2006年施工至今產生大量土方,大量土方置放在工地,八八水災遭到洪水沖刷到中游。
第二是地震造成土石鬆動,容易隨著洪水沖刷而下。早年遇到颱風豪雨時,高屏溪的水濁度不超過一萬度,近年來因為山林水土保持不佳,加上九二一地震、越域引水隧道工程以炸藥炸山,加上七月底二度地震,造成上游土石鬆動,原水濁度不斷攀升,在八八風災當中達到五萬度的濁度。濁水其中有的微小粒子是自來水廠無法處理,需要加藥處理才會沈澱,將造成自來水水質更加惡劣。
攔沙美意 反成禍源
第三個原因是水利署建築攔沙壩阻擋土石在上游,原意在幫助河床回填高度,卻變成遇豪雨沖刷而下。高屏溪砂石被視為品質精良的建築砂石來源,造成過去高屏溪盜採砂石嚴重,河床超挖,因此為了幫助河床回填正常深度,水利署在中上游多處施作多處攔砂壩,卻在豪雨沖刷往下傾洩。
過去高屏溪的河床本是變動不停的,一直到日治時期才築堤固定河川水道。即便如此,早期民眾對於河床地仍是抱持戒慎恐懼的尊敬心理。台灣河川冬天是枯水期,因此容易露出大片的高灘地,以高屏溪來說就有數百公頃的土地可供利用。卅年前,農民會利用枯水期間到兩岸的高灘地耕作,遇到汛期來了,就撤走等待來年。可是近十年來,高屏溪的高灘地利用卻日漸擴大規模,民眾大興土地固坡,興建牢固的溫室、魚塭,束縮水道從原本一千多公尺寬的河床剩下二百公尺寬的深溝,造成對橋樑的沖刷。
高灘地滯洪 能力大減
河川高灘地就像是海綿一樣有滯洪的功能,其超限利用意味著河川兩岸土地對於洪水的調節能力降低。住在高屏溪畔的老人家說,以前高屏溪不論夏冬都有平緩的水量,豪雨過後一、二天水就會消退,不像現在澇旱差距這麼大,如今高屏溪河床往往冬天只剩下河床中深溝處有水,豪雨一來夾帶大量上游沖刷下來的泥土,幾天都不退,可見河岸周邊的土地涵養水源的能力大幅減退。
未來需檢討劃設土石流警戒區,嚴格稽查河川上游水土保持,特別是以合法掩蓋非法的森林盜伐和不當的農田、道路開闢現象。然而,僅是做好水土保持,仍未必能夠防範未來氣候變遷下的豪大雨趨勢,災區不應該再現地重建,重新評估河川漫流區域,還地於河。屏東大潮洲人工湖利用台糖地作為蓄洪空間、高雄市也開闢本和里滯洪池減少水患,還地於河在法令、行政上非常艱難,卻是一條必須走的路。
引水思維 須作翻轉
高屏溪的濁度升高問題嚴重衝擊自來水取得。大量泥沙造成大樹攔河堰取水設施和曹公圳灌溉水道都積滿淤泥,無法取水,大高雄地區遭停水。反之,九曲堂取用伏流水的設施則能正常供水,意味台灣水源開發思維應從取河川地表水、改為伏流水。
在此情況之下,水利署政府還要在高屏溪上游開闢越域引水工程這種傳統河流表面水引用的作法,未來也可能面臨豪雨泥沙淤積引水隧道。南部環保團體已經提出因應措施,建議水利署取水設施應走向二峰圳模式,在河床底部施作集水廊道,引用伏流水,既減少工程量體對於週邊環境及村落的衝擊,又能取得經過河床礫石過濾過的乾淨水源。
【延伸閱讀】
《環境難民 該何去何從》柳中明 14-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面對洪患 不能空談調適》林鼎傑 12-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百年大水 或非偶然》張楊乾 10-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2009年8月14日星期五
氣候難民 該何去何從
文/柳中明(台灣大學全球變遷研究中心主任)
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掀起許多漣漪。如原來是旱象缺水,卻突然出現破年總降雨量的極端狀況,這使得全民明確了解何謂「氣候變遷」。又如南台灣災區四處,但救災動員卻要靠電視台隔空傳話,以及國軍當參與救災與否,還有救災設備不足等許多問題,這使得全民了解:台灣的救災系統真是一塌糊塗。當然,我們也看到全民齊心救難捐款的熱情,了解到台灣人並非是冷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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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高雄縣桃源鄉梅山口堰塞湖的形成與潰堤災難,卻明確告訴國人:現在的颱風可以像921大地震般,出現走山與形成堰塞湖的機制。這真是不可思議,雨下得多,居然與地牛翻身般可怕!原因很簡單,就是我們長期開發山林,破壞水土,所以,過去的成就已成為今日的禍源。
那麼,眼看著許多人哭喊著要回家,要想回去重建家園,我們還真要讓他們回去嗎?
重建家園 恐再受災
同樣地,雲林、嘉義、屏東沿海淹水區,都是嚴重的地層下陷區。有些地方只要漲潮就淹,所以居民早就習慣。此次莫拉克颱風來,已造成屏東由下游淹到上游,沿海房舍至少淹一層樓。這些災難者,淹水時狂呼政府救援,平日時則強力爭取經費以拉高海堤、建抽水站。像這樣持續在下沉的地區,每雨必淹,每淹必災,大水退後,我們真的還要讓他們再回去重建家園嗎?
設若氣象災難是敵人,那麼這些在山區與在海邊受難的民眾就是難民。這一瞬間,他們的苦難非常值得同情,背後的原因也通通可以忽略。但是在下一個瞬間,我們難道還要讓他們回去嗎?
氣候災變 引難民潮
「環境難民」的名詞,就是比喻這些民眾,像是長期處在戰亂之中,被迫離開家園。無論戰亂的原因為何,事實就是他們若再回去,非常可能地,下一個異常的災難又會出現,讓大家又要努力進山下海去營救他們。但是,這些民眾若不能回家,下一步又該何去何從?
我們所在討論的民眾必非少數,這一次受到影響的民眾,加總起來可能就有五十萬,若僅是十分之一的居民需要遷移,那就是五萬人。若再考慮全國各地均有許多類似地點,屬於災難易發生的脆弱地區,以及許多地點開發已相當飽和,還要考慮如何協助這些民眾在新的地點重新站立起來,然後是這麼龐大長期的工作所需的經費又要由何處而來。這幾乎可說是:從未有人認真想過該作的事,也好似是「不可能的任務」般困難。
但是,台灣已正式出現「環境難民」。無論大家用什麼態度來思考,這些難民的問題就是大家的問題,我們必須想辦法解決。
國土減壓 移民亦為選項
短期內,大家只能一步一步地協助難民散居到各地,期望能減少那些還想回去重建家園的人數。中長期,則必須建立國民遷移計劃,協助部份民眾遷移到國外。
台灣地小人多,災難頻傳,乃是所有人所熟知的。要根本解決環境難民問題,就必須要降低環境壓力。所以協助部份願意到國外發展的民眾,遷移到如加拿大、澳洲、南美洲、中國、東南亞、非洲等地,以團隊合作的精神,建立新的家園,可能是國人必須開始深思的課題。
關於作者
柳中明,美國猶他大學氣象學博士、現任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教授、兼台灣大學全球變遷研究中心(GCRC)主任、專長於全球變遷、大氣化學、大氣輻射等領域。
【延伸閱讀】
《專家:莫拉克巨災 是暖化惹的禍》林永富、張家綺 13-Aug-09 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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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水 或非偶然》張楊乾 10-Aug-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眼光放遠 才能真正面對暖化》柳中明 22-Oct-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2009年8月12日星期三
面對洪患 不能空談調適
文/林鼎傑(低碳生活部落格邁向哥本哈根志工寫手群)
莫拉克颱風肆虐過後,中南部一片狼藉,天人永隔的場景讓人看了為之鼻酸。然而,這樣的悲慘場景,並不是只發生在台灣。
根據國際人道組織樂施會(Oxfam), 針對1980年以來的6,500個氣候相關災害進行研究,發現至2008年為止,大型洪水發生次數成長了四倍;而受極端氣候影響的平均人口,也在三十年來成長了兩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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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論刷新歷史降雨量將近3000釐米(*2)的莫拉克颱風,是否與暖化直接相關,但全球近三十年來的氣候災變頻率,的確顯著上升。面對勢不可擋的氣候變遷,以及其所帶來的各式極端氣候,我們只能選擇去適應它、去調適。
但是在台灣,卻有另一個隱藏的危機正在發生。幾百年來,一遇洪患便可供作為水量調節的農地,現正以每年9000公頃、相當於36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速度在消失(*3)。歸咎原因,除了農地大量變更他用之外,生產者在面對全球競爭與國內產銷失衡的狀況下,經常入不敷出,血本無歸,導致農村大量青壯人口外流,農地終究被轉作他用。
敵長我消,只怕當下一次的洪水來襲時,造成的傷亡將更為慘重。
美國今年6/26日在眾議院通過的《清潔能源與安全法(ACES Act)》,目前仍在參議院作攻防,但這部悠關全美氣候安全的法案,或許能提供給我們對農業補助與氣候調適的另一種想像。
美氣候法案 提供農地存續誘因
一般人或許會認為,美國的《清潔能源與安全法(ACES)》,跟農業與調適八竿子打不著關係,其實不然。ACES打算以總量管制與碳交易(Cap & Trade)的方式,將美國202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降低到比2005年低17%的水準(*4),但其總量管制裏的「總量(cap)」,實際只「蓋」住美國87%的溫室氣體(*5),沒有涵蓋到的部份主要為農業、林業與畜牧業(*6)。
為了達成法案提出的減量目標,ACES規定20億噸(將近30%)的溫室氣體目標削減量,可藉由國內外的碳抵償(carbon offset,或稱碳抵換)計畫來達成。例如一座電廠的排放量,如果超過政府給核配的許可,則可藉由在國內外協助種樹等經過監測認證的計畫,來抵償(offset)掉原本超過的排放量,而不需真的自己減量。這樣的好處,是廠商有可能以更便宜的方式,來達成一樣多的溫室氣體減量。
其中,ACES所規範的國內碳抵償計畫,主要以總量管制外的農業、林業、畜牧業為主要的施行對象。農夫與牧場的主人,雖然沒有被ACES管制到,但可透過例如肥料與糞便管理、或以增加土壤的碳吸付能力(carbon sequestration)等方式,獲得額外補助。該法案希望藉此提供農林畜牧業額外的減量誘因,也提供其他被總量限制到的產業,能以較便宜的方式達成減量目標。
碳抵償計畫 依碳價波動
目前農林畜牧業的碳抵償計畫,主要區分為作物管理、生質電力、動物廢棄物所產生之甲烷、土壤碳吸付、造林、森林管理、其他甲烷與氧化亞氮(註:肥料製造與施作過程會排放大量氧化亞氮)這七類(*7)。由下圖可看出農林畜牧部門的碳抵償量,由2010年後持續上升,而同一時期此類計畫額度的多寡,則主要由當時碳交易的價格來決定;碳價越高,碳抵償計畫也就越熱。
據估計,2020年時,美國境內的碳抵償額度,如經過美國環保署估計的當時碳交易價格換算後,將達每年兩百億美元的規模!
目前台灣立法院中審議的《溫室氣體減量法》,其中關於境內的碳抵償計畫,仍無詳加規範種類與限制。如能將農業的碳抵償計畫,加以清楚規範並納入碳抵償的範疇中,藉由這些補助,生產者將更有能力與意願投資在有機農業、肥料與殺蟲劑管理等,可同時達成溫室氣體減量與對環境生態有益的農法上。若能如此,這將逐漸促進以生產導向為主的台灣傳統農業,轉型為兼顧氣候變遷、水資源、生態系、人體健康與糧食安全的永續農業。
氣候調適 讓災難減至最低
ACES除了對農業的減量提供誘因之外,也在氣候的調適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在對美國國內的調適上,擬成立統整十七個機構的國家氣候變遷委員會(National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Council),以及國家氣候變遷調適基金(National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Fund),來協助國內的調適計畫。另外國家海洋暨大氣管理局(NOAA),將負責每四年進行一次國家氣候變遷脆弱性評估(National Climate Change Vulnerability Assessment)以了解氣候變遷的衝擊所在,並於旗下成立國家氣候服務(National Climate Service),專門提供各級政府受氣候變遷影響的資訊,以資料倉儲中心的角色協助各級政府擬定氣候調適策略。
另外全球暖化所引發的熱浪、乾旱與洪水等,都將增加病菌的蔓延並引發相關的心肺疾病,於是ACES將成立人體健康服務(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以協助擬定人體健康的調適策略。
生態系調適 亦受重視
ACES除了關心氣候變遷下的人體健康問題,亦將關切的重點放在受影響的生態系上。由自然資源氣候調適委員會(natural resources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panel ),整合美國農業部、環保署、國家海洋暨大氣管理局、內政部、陸軍工兵署等與野生動物、自然資源管理相關的聯邦單位提出自然資源的衝擊評估與調適策略。而州政府亦可向聯邦政府提出各種生態系的調適方案以取得相關的調適資金,這將促使濱海的州政府,開始進行海水酸化的研究,並保護脆弱的沿海生態系。
在國際的調適上,美國也跨出承擔其歷史排放量的一步,將在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底下成立國際氣候變遷調適計畫(International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Program ),協助開發中國家進行氣候調適。國際地方政府環境行動理事會(ICLEI)中,協助城市進行調適的薇曼(Michelle Wyman)便認為:這法案代表美國政府已經理解,氣候變遷將無可避免的造成衝擊,現在美國將由科學證據轉換為實際行動!
額外性+持久性 碳抵償關鍵
不過要取得該法案的正面效應,全得架構在健全的設計上。像碳抵償機制最基本的精神即為「額外性」,也就是說這些計畫在原先沒有碳抵償機制的補助下,是不會發生的。如果這些計畫原本就會發生,例如電廠去找本來就已經在種樹的農夫,跟他買碳抵償的額度,那這樣整體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還是跟原本一樣並沒有減少,也就失去原先拿來抵償多餘排放量的用意。
目前 ACES在抵償這塊最為人詬病的,便是污染者可以購買2001年以後”原本”就已經在進行的農林業減量措施所累積的額度,來做為污染抵償,如此一來,只是肥了農業生產者,但對美國的溫室氣體減量卻沒有實質幫助。
據估計,如果這些現存的耕作方法可以產生碳抵償額度的話,這將使得ACES在2020年的減量目標再下降8~13%(*8),非常驚人。另外,生產者透過如減少深耕等方式,來將二氧化碳固定(sequester)在土壤裡,哪天開始他改回原本的耕作方式,這些原本儲存在土壤裡的二氧化碳便又跑回大氣中。
因此,這些新措施的施行時間便變得很重要;如果能持續實行好幾十年,那全球暖化的速度將因此減緩;但如果只做個五年就不做,溫室氣體一下就跑回大氣中,那對減緩暖化的意義便不大。目前ACES草案對實行期間僅寬鬆的要求五年,在補助完成後便無法要求生產者繼續實行減碳措施,如額度被汙染者抵償後生產者又恢復原措施的話,那就造成碳洩漏(carbon leakage)而無實際達成減量效果。
回到國內,這次風災的農業災損,已突破台幣72.6億(USD 230 million)的天文數字,農民望著付之一炬的農田,完全不知道該說甚麼好。在未來,這類的極端氣候出現頻率,可能只會更加頻仍。美國的《清潔能源與安全法(ACEs)》在調適的面向上,或已提供一個頗為完整的架構,在農業部門碳抵償計畫的部分,亦可讓我們深思我們的農業政策,能否與溫室氣體的減量與調適,發生甚麼樣的關係;而這樣的關係又會對農民、生態系、糧食安全等,產生甚麼樣的交互影響。
天地不仁,萬物為芻狗,若已無法避免極端氣候的到來,至少政府及民間可以在調適正策上多作努力,讓下一次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到最少。
關於作者
林鼎傑,帶著處女座完美個性的七年級生。喜歡腳採土地的細軟與稻穗的清香。退伍後當過攝影助理,拍過紀錄片。並與幾位朋友組成探討環境、農作、人的"土豆人"讀書會。目前就讀台大環工所碩士班。鼎傑在「邁向哥本哈根志工寫手小組」裏,主要負責觀察調適策略因應部份。
【參考資料】
(*1) Guardian 21-April-09 "Climate change will overload humanitarian system, warns Oxfam" by John Vidal
(*2)低碳生活部落格 10-Aug-09, 《百年大水 或非偶然》張楊乾報導
(*3)天下雜誌420期 Apr-09 《法令開了炒地皮大門》彭昱融報導
(*4)WRI, April-20-2009, "Brief Summary of the Waxman-Markey Discussion Draft"
(*5)Pew Center, "The American Clean Energy and Security Act" (Waxman-Markey Bill)
(*6)WRI, April-20-2009, "Brief Summary of the Waxman-Markey Discussion Draft"
(*7)Pew Center, "Agriculture – What the Waxman-Markey Bill Does for Agriculture"
(*8)Environmental Working Group, 2009-July, "Loopholes in Climate Bill “Offset” Provisions"
【延伸閱讀】
1.《農再條例 該把暖化寫進去》 林鼎傑 19-Jun-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2.《台灣 離糧食危機還多遠》 林鼎傑 15-July-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3.《煞車 要在車禍發生前踩下》 林鼎傑 8-Apr-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4.《氣候援助 富國不能迴避的責任》 林鼎傑 11-May-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
百年大水 或非偶然
文/張楊乾(台達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主編)
2,855毫米,這是剛離去的莫拉克颱風,在阿里山所刷新的單一颱風降雨記錄(中央氣象局 10-Aug-09)。過去四天,不光在阿里山,包括屏東縣的尾寮山、高雄縣的御油山等,降雨量全都超過2,500毫米,近乎都接近當地平均一年的降雨量。
(090812更正:阿里山年均雨量為3,910mm,尾寮山年均雨量約為3,400mm、御油山年均雨量為4,000mm,原文用語「近乎一年」顯有失真,大約是一年的2/3-3/4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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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般歇斯底里的降雨,很快就讓山澗匯流成為山洪,朝著下游的洪氾平原奔騰而去。而當平原區本身的降水無法排出、失修的河堤又無力阻止洪峰、以及加上地層下陷和暴潮等因素,這就成了水利署官員口中,沒有哪個國家水利設施所禁得起的考驗(蘋果日報10-Aug-09)。
但令人擔心的是,類似莫拉克這種史無前例的颱風,究竟會不會成為常態性的「史無前例」?
降雨前十名颱風 五個出現在十年內
若拿過去近三十年來,颱風期間所帶來的總雨量比較,會發現降雨排名前十名的颱風,就有五個是發生在2000年之後。而前五名的像是莫拉克、辛樂克、以及賀伯等三個颱風,更都是在這十五年內所襲台(表一)。
台大大氣系的周仲島教授,曾將1970年以來侵台的179個颱風,作過降雨量分析。他發現,如果將降雨量及降雨強度排名90%及95%的極端颱風降雨事件,定義成「強降雨颱風」的話,則2000-2006年發生強降雨颱風的頻率,竟較1970-1999年要多三倍(周仲島 2007)。
周仲島教授說,莫拉克颱風是有它的特殊性,包括像它的行徑速度緩慢、且結構在登陸後竟沒被破壞太多等。但他也指出,若把年代際變化(Inter-decadal Variability)放進來看,這幾年強降雨颱風的數目的確變多;且就他所知,水利署內部雖已對此展開研究,並考慮是否要將堤防全數拉高,但到目前為止仍是紙上作業。
另外巧合的是,在周仲島的研究裏,他也發現到當台灣在2002-2003年發生大規模乾旱時,前後幾年排名90%的強降雨颱風,發生次數也遠高於平均值。這次莫拉克之前台灣也遭逢大旱,雖與21世紀頭幾年狀況類似,但周仲島認為影響降水的變數很多,只以水氣循環解釋降雨模式太過簡單,「也很難得到證實。」地層下陷海面上升 加重惡水
除了破記錄的大雨之外,這次受災地區集中在台灣西南沿海,過去這些地區早就受地層下陷之苦;其下陷速度,甚至要比因暖化導至海平面上升的速度,還要快五十倍。而當地層下陷情況沒有改善,像嘉義及台南沿海村里約3萬7仟公頃的土地,將會有45%因為海平面上升一公尺而消失,大小等同於一個台南市(何興亞 2007:40)。
過去就讀於台大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碩士班的王嘉和,就曾在張倉榮教授的指導下,研究氣候變遷與地層下陷,對台灣西南沿海地區淹水的衝擊。在他的研究中發現,就算是政府依過去十年裏發生過的最大降雨量,作為「重現期降雨」的依據所設計的堤防,在地沉及暖化的影響之下,中、長期防洪頻率,將只等同三、四年重現期降雨的保護標準;且某些情境下,甚至將使得某些地區的「易淹水治理計畫」,完全無效(王嘉和 2007:80)。
防治迅洪 需對雨量敏感
情況雖相當嚴峻,但不代表完全束手無策。像水利署在三年前所出版的研究報告裏,就已針對雨量與淹水濳勢之間的關係,開始作出規劃。撰文的學者也建議,國內或可參考美國迅洪指標(Flash Flood Guidance, FFG)的概念,對各地的累積雨量進行匯整,並制定出淹水濳勢雨量警戒指標表(張倉榮 2006)。
也就是說,只要政府運作得宜,能即使給予民眾正確的警告,雖不能避免財產的損失,但至少能確保民眾的性命安全。像這次政府雖然一口氣發佈了516條土石流紅色警戒,雖無法避免像甲仙小林村全村活埋的悲劇,但在其他地方的確挽回不少的性命,可以作為沿海鄉鎮防治迅洪的參考。
莫拉克颱風雖已遠颺,但目前台灣仍有多個鄉鎮仍泡在水裏,災情也陸續由通訊中斷的山區中傳來。水利署對於氣候變遷的因應,也並不是完全沒有概念(陳伸賢 2007),但絕對需要主政者強有力的政治決心,否則8年800億的治水預算,只會淪為政治綁樁的籌碼,卻無法減輕下一場天災為民眾所帶來的傷痛。
目前台南、高雄、屏東、台東等災區正急徵物資,如尿布、奶粉、乾糧、罐頭、漂白水、清潔用品等,有意願捐助的民眾,可將物資寄送到:
台東縣政府
台東縣中山路276號
089326141 ext 283
(註明莫拉克颱風緊急救助用)
高雄市政府
802高雄市聆雅區四維三路2號
07-3373374
(需註明捐贈屏東縣政府以及南部其他縣市救助水患災區使用,已不需熱食及瓶裝水)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900 屏東市建豐路180巷35號
08-737-8821#501-505
屏東政府消防局崁頂分隊
屏東縣崁頂鄉崁頂村興農路20-10號
08-8632430
台南縣政府捐款訊息
另有網友整理出上網刷卡配送途徑,請參考:http://blog.udn.com/trumans/3210953
關於作者
張楊乾,六年級生,曾任報社記者、大學研究助理。幾年前在看到我國友邦吐瓦魯被海水蓋過去的照片後,毅然決定飛到歐洲去學全球暖化。現任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主編,所撰《低碳生活的24堂課》正在各大書店銷售中。
【參考資料】
中央氣象局 10-Aug-09《民國98年編號第8號颱風警報第36報:解除颱風警報》中央氣象局網站
王嘉和 2007《氣候變遷與地層下陷對台灣西南沿海地區淹水之衝擊評估》台灣大學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研究所學位論文 指導教授:張倉榮
何興亞、張駿暉、于宜強、江申、郭彥廉 2007《全球氣候變遷對台灣之災害衝擊與調適策略探討》水資源管理會刊 9.2.2007 pp.38-44
周仲島、陳永明、黃柏誠 2007《侵台颱風劇烈降雨之氣候變異分析》水資源管理會刊 9.2.2007 pp.19-29
陳永明 2008《劇烈降雨的氣候變異與災害衝擊》2008台灣氣候變遷研討會簡報 Aug 25-6 p.17
陳伸賢 2007《全球氣候變遷下的水資源政策》水資源管理會刊 9.2.2007 pp.1-8
張倉榮 2006《淹水濳勢圖更新前期計畫-演算資料調查侑雨量預警之研究期末報告》經濟部水利署
蘋果日報 10-Aug-09《治水不疏導 也是人禍》王玉樹報導
【延伸閱讀】
《城鄉永續 與災害共生》邱文彥 10-Aug-09 聯合報投書
《不遷村拆堤 救災甚於治水》柳中明 10-Aug-09 聯合報投書
《八八水災 是台灣版的卡特里娜!》南方朔 10-Aug-09 明報專訊
《八八水患的思考》胡慕情 9-Aug-09 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部落格
《強降雨颱風 台灣的新威脅》張楊乾 16-Sep-08 低碳生活部落格
《是天災可怕 還是人禍可惡》柳中明 27-Jun-08 低碳生活部落格
2009年8月5日星期三
西雅圖議會 向想砍樹的民眾宣戰
文/廖桂賢(《好城市,怎樣都要住下來》一書作者)
昨天在西雅圖時報(Seattle Times)上看到一則新聞"Seattle's tree-cutting rules to get more strict; advocates hoped for more",讓我感慨萬千。
禮拜一,西雅圖市議會無異議通過了一項決議,督促市政府對私人土地上的樹木,採取更嚴格的保護措施。根據西雅圖現有的法令,長在自己家土地上的樹木,是不能想砍就砍的,每年至多只能砍三棵,超過三棵以後,必須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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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在西雅圖,私家庭院的樹還不能想砍就砍?沒錯,不但如此,現在西雅圖市議會還通過決議,要將相關規定訂的更嚴格;至於要嚴格到什麼程度,就要看接下來市政府怎麼做了,西雅圖市政府有十個月的時間,可以好好研擬相關規定。
保護樹木 不惜犧牲個人自由
美國,這個如此尊重個人自由的地方,竟有政府為了長久的未來、為了保護樹木,不惜限制個人的「砍樹自由」。反觀台灣,部份官員仍有著威權心態、不尊重少數聲音的地方,多的是只看到短期(甚至私人)利益,想要無限砍樹的情事。
別人的民意代表和政府護樹,我們的民意代表和政府(與企業形成生命共同體後),則是任意地毀樹(雖然說法和作法是「移植樹木」,但大部份被移植到樹木銀行的樹木,就算不死也只剩半條命,其實和直接被砍掉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差別)。這怎能不讓人感慨?
台北老樹 漸被請出市中心
光是在台北,近來已經或即將要砍樹的事例不少:為了讓遠雄蓋巨蛋,從松山菸廠移除絕大部分的老樹;為了搞國際花卉博覽會,把北美館附近公園的樹木移除;為了建客家文化主題公園,計畫將公館一帶、過去的交通博物館的樹木移除;板橋江翠國中為了蓋游泳池和停車場,計畫移除校內的珍貴的老樹……。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而且,在全球專家不斷警告全球暖化危險性的情況下、在草根組織與環保團體聲聲抗議之下,我們的政府和民間仍然選擇通力合作,繼續毀去炙熱都市中所剩不多的樹木,根本不想為都市降溫、減碳。政府似乎以為,「全球暖化」這件事不過是別人的事。
看到西雅圖市議會通過的訂定更嚴格護樹規範的決議,我承認自己是羨慕又嫉妒。當然,別人的政府當然也非處處完美,但在保護環境的環節中,竟可以謹慎到不想放過私人擁有的樹木。
砍樹自由 vs 世代正義
不過有趣的是,這則新聞下面的留言,大部分是持反對立場的。最常看到的論調就是:「政府也管太多了,憑什麼管到私人土地」、或是「我自己的樹為何不能砍」之類云云。這顯示,即便是在環境意識相對較強的西雅圖地區,不少一般民眾其實是「不自由、吾寧死」的死硬派:若我沒有砍樹的自由,誰在乎生態環境惡化、全球暖化會威脅人類生存,個人自由永遠最大!
「個人自由」到底要無線上綱到什麼地步?大部分的人,其實視野有限,看不到也不在乎下個世代的未來,也不知道自己的習以為常的日常行為會產生什麼長遠的後果。今天的環境災難,正是許多個人在「無心」中,從事自認為理所當然行為;而普通個人無法預見的環境災難,也是大家得共同背負的後果。在個人的視野都存在著盲點、不看未來的情況下,我們的確需要一個有遠見的政府,對個人自由做出適當的規範,來彌補個人盲點可能造成的集體災難。
而這點,我不斷地在西雅圖政府的作為中看到好的案例。多麼希望有一天,我們不用再羨慕別人的政府,我們也可以看到自己的政府,搶在民眾前面來保護樹木、保護環境。
關於作者
廖桂賢,美國華盛頓大學(University of Washington)建成環境博士候選人、美國賓夕乏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地景建築碩士、國立台灣大學經濟學學士。研究興趣在於永續城市的生態水文環境的規劃設計,曾在台灣任職於社區總體營造相關的非營利組織、並曾是西雅圖專門從事永續設計的建築公司Mithun, Inc.裏的一員。參與過多項獲獎的設計規劃案,也已取得美國綠建築協會所頒發能源與環境設計認證(LEED Accredited Professional)。曾與夫婿旅居德國,同時為美濃農村田野學會顧問,近日所出版的《好城市》一書,已連續幾周站上誠品書店的暢銷書排行榜。
2009年8月3日星期一
窮國抗暖 盼富國提供綠色技術
文/趙家緯(低碳生活部落格邁向哥本哈根青年志工寫手團)
離年底的哥本哈根氣候會議,只剩下不到一百三十天;今年的會議中,各國能否簽下新的氣候協議,以接替即將過期的《京都議定書》,除了要看已開發國家是否有具體承諾外,中國與印度兩大新興經濟暨排放源的態度,亦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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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印度官方直到目前為止的態度,仍無法接受由國際社會核配其強制的減量目標(*1)。但除此之外,該國並不否認暖化的威脅,也不斷強調技術移轉(Technology Transfer),是發展中國家面對氣候變遷時的關鍵議題。
所謂的技術移轉(Technology Transfer),其目的為創造氣候變遷減量與調適方面的知識、經驗與設備,於不同利益相關人間的流動。因此所謂的『技術』,並非僅包含硬體設備,亦涵蓋最佳可行(Best Practice)的操作原則,既有人員能力的提昇等(*2)。
公約明文規定 各國牛步進行
1992年各國所簽署的《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本文中,雖在第4條第5項裏明定了已發展國家推動技術移轉的責任;但遲至2002年在第七次締約國會議時,方才決定成立技術移轉專家小組(The Expert Group on Technology Transfer, EGTT),專責推動此工作。相較於目前後《京都》談判的膠著情形,技術移轉此議題卻是當前共識較高的部份。
於六月舉辦的波昂會談中,EGTT指出若要達到減量目標,每年需要 2,600至6,700 億美金(約8-22兆台幣)來推動技術轉移相關工作,幾乎是當前投入此項目3至4倍。因此技術移轉的經費來源以及治理架構,當然是於後京都談判過程的焦點。六月份波昂會談期間提出的哥本哈根協議初稿中,就提出了『技術行動計畫』、『技術需要評估、扶持型環境和能力建構』以及『技術路線圖』三項治理架構的建議。
國際技術移轉 推動規劃
技術行動計畫(Technology action plan)強調應於公約架構下,擬定具體行動計畫,以加速締約國之間的無害環境技術的研究、開發、推廣和轉讓。而技術需要評估、扶持型環境和能力建構(Technology needs assessments, enabling environments and capacity-building),則是著重於各發展中國家,如何制定可協助落實低碳技術發展政策和措施。技術路線圖(Technology road maps)則是要求針對特定的減量與調適技術,鑑別其發展障礙,可協助各技術廣加應用以及跨國轉移的政策工具等,方可進一步針對該類技術提出適當的財務與研發上的協助(*3)。
而於國際各大環保團體聯合提出的民間版《哥本哈根氣候協議》(A Copenhagen Climate Treaty)中,針對技術移轉此議題上,則要求減量與調適技術相關研究經費,應於2012年時,較今日增加一倍,2020年時,增加至今日的四倍。且應以『促進2050年時,全球再生能源可提供三分之二已上得初級能源供應』以及『今日至2050年時,每年能源密集度降幅應達2.5%』兩者,為技術移轉的具體目標。治理架構上,其要求成立全球性的技術諮詢委員會與推動技術行動計畫(TAPs),並於各國提出的低碳與無碳行動計畫中,採行相關技術建議(*4)。
智財權 技術移轉的障礙?
雖然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執行秘書Yvo de Boer於六月份波昂會談的閉幕記者會上,強調各國於技術移轉方面的談判,獲得高度共識。但技術移轉中,仍有個主要歧異點尚未妥善解決,那就是智慧財產權。
對技術研發者而言,擁有智財權,方能保障其研發成果可帶來相對應的報酬,但若在技術移轉的精神下,需加速將新興技術移轉至發展中國家之時,既是對現有智財權制度的挑戰。而於協議初稿中,各方提出的處理智財權的具體建議有三,一是特定專利技術的強制許可,二是以公共資金協助技術研發,並使其此類技術能以合理價格取得,另一則是強調低度發展中國家,不應受到智慧財產權限制, 因其為能力建構所必備。
在波昂會談過程中,發展中國家認為,智慧財產權會成為技術移轉的阻礙,因此要求修正甚至取消目前WTO下的與貿易有關之知識產權協定(TRIPs)。然而,已開發國家則反對修正相關規範,認為會減少技術創新的誘因。
推動技術需求評估 鑑別發展順序
國際環保團體則建議基於『保護與分享』(Protect and Share)的精神,建立一新的智財權的管理協定。所謂的保護與分享的架構,則是一方面要求發展中國家應強化其對智財權的保護措施,另一方面亦以各類協定要求已開發國家分享研發成果,該類協定包括『『公部門買斷』、『義務性授權』、『付費授權』、『全球共有智財權』等不同方式。若已開發國家拒絕分享其技術,則不可獲得國際各項減量基金的補助,以及其所提出的國家適當減量行動(NAMAs)中,其技術發展方面『可量測、可報告及可查證』的評等也會調降(*5)。
然而如何使國際的技術移轉機制,能有效的落實到各國的減量與調適策略的規劃,首先各國需辨別出何種技術方式其需求最殷切者,因此技術需求評估制度因應而生。技術需求評估(Technology Needs Assessment)協助發展中國家針對可協助其達到永續發展目的相關技術,加以鑑別,評估與排序,以增進其對氣候變遷的調適力。
以南非為例,其既藉由技術需求評估,篩選出太陽能發電與廢棄物減量,為其減量政策中的優先技術。而安全飲用水的供給,則為調適方面的優先技術。
缺席的台灣 該怎麼作
以上的國際後《京都》談判中,針對技術移轉的討論,卻是台灣於國際公約的參與以及國內政策的規劃長期忽略的一環,因此衍生諸多荒謬的場景。如以目前外交部與環保署均將推動環境外交納為其任務之一。相較於其他邦交國,台灣應屬技術領先者,推動技術移轉亦應為環境外交的重點項目。但於規劃環境外交之時,卻未意識到我國邦交國中薩爾瓦多、巴拉圭、海地、多明尼加共和國均於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架構下,提出技術需求評估報告,列出其於減量與調適方面的技術移轉上的需求(*6)。但針對中南美洲各邦交國提出的實際技術需要,台灣在氣候變遷的環境外交上,似乎僅只派出工研院培養該國操作能源規劃模型,此外便無具體行為。
更有甚者,台灣不僅無視於各國提出的技術需求評估,於規劃自身的氣候變遷科技發展時,亦未採納此制度。如以今年即將上路的能源國家型計畫為例,規劃五年內投入300億元經費,計畫內容洋洋灑灑,連『規劃現有廠址增加 12 部機組(國內將共有 20 部核能機組)』、『培育核工人才並與國際合作研發 Gen-IV 核能電廠,使核能成為永續能源』等內容都納入其規劃之中(*7)。
然而,綜觀整份規劃報告,並未如前述的技術需求評估程序所要求,應先鑑別優先部門,分析該部門所需技術,並加以排序,協助未來的預算分配。更有甚者,規劃報告內於各技術發展趨勢與未來效益評析,只見產業效益,卻未見於氣候變遷的領域下,技術創新所應肩負的社會責任,自未將『能源技術發展是否能協助邦交國技術轉移共抗暖化』此議題納入考量。
技術發展與科研能力,常被身處國際政治夾縫中的台灣,視為突圍的契機。環顧現有的氣候變遷的減量技術,台灣目前雖在太陽能光電、LED照明,屬於技術領先,政府也編列高額預算,投入此兩產業以及其他新興能源科技產業的發展。但若未意識在全球環境治理的框架下,『好技術』的研判準則,絕非僅只效率或良率而已,更不適宜以傳統擁有大量研發專利,作為整體科研政策的績效指標。若國科會與經濟部相關規劃單位,不願重新將『技術移轉』此議題,納入台灣能源科技研發規劃之中,不僅將使各項技術發展,降低其環境面的效用,更將冒著被排除在金額高達數千億美金的國際減量基金的風險,無助台灣綠色競爭力的發展。
關於作者
趙家緯,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畢業,現為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參與台大環境系統分析研究室研究工作。研究興趣為生命週期評估、環境政策分析 等,並積極參與民間團體於氣候變遷相關政策的討論。家緯在「邁向哥本哈根青年志工寫手團」裏,主要負責觀察各國綠色復甦進程,以及綠領工作相關議題。
【參考資料】
1. India wants technology, no emission cuts
2. UNFCCC and UNDP, 2009, Handbook for Conducting Technology Needs Assessment for Climate Change,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3. AWG-LCA Negotiating Text, FCCC/AWGLCA/2009/8
4. WWF, Greenpeace, German Watch, 2009, Copenhagen Climate Treaty – Version 1.0 - A Proposal for a Copenhagen Agreement by Members of the NGO Community.
5. Tomlinson et al, 2008,Technology Transfer Framework for a Global Climate Deal, E3G and Chatham House
6. Technology Needs Assessment Reports by Countries
7. 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簡介手冊
【延伸閱讀】
《低碳經濟 不該只談綠能》趙家緯 20-Jul-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美減碳新法 左右國際氣候談判》李毓蓉、張楊乾 29-Jun-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