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楊乾(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數位媒體企劃專員)
圖/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
受到08年秋颱不斷的影響,台灣去年二期稻作的結穗狀況極差;在供給量變少的情況下,近日每公斤蓬萊米的批發價,已推升至40元的歷史新高。糧商預估,在農曆年過後,每包3.5公斤的白米,將會飆漲至一包200元(*1)。
這是變遷中的氣候,影響你我日常生活的例子之一。人們除被動地去採取調適氣候變異的措施之外,科學家也建議,若能積極地降低溫室氣體濃度,或許可以降低災難發生的機率。
因此,為了手上那碗白米飯的價格,你是該關心正在立法院審議的《溫室氣體減量法》。
減碳目標 尚待立法確認
台灣的碳排放量約佔全球百分之一,1990-2006年的碳排放量的增長率,更高達133%,可能是全球碳排增長最快的國家之一(*2)。而台灣雖然不是國際氣候協議的簽約國,但為因應2005年生效的《京都議定書》,也已開始研議國內的《溫室氣體減量法》。但直至民進黨交出政權為止,都還未能被立法院通過。
2008年當選中華民國總統的馬英九,除了競選時曾經宣誓,要在2050年將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減至2000年排放量的一半外(*3)。執政團隊在上任後,也在行政院第3095次會議中通過,要在「2020年回到2008年的排放量、2025年回到2000年的排放量」(*4)。
《溫減法》在政黨輪替後,繼續送交立院審議。但新版的《溫減法》除同樣既沒有目標年與基準年,也因為強調藉由碳交易的機制來減碳,而由過去被譏為只管技術層次的「溫室氣體盤查法」,現在則更被批評成是「種樹法案」。
台灣有52%的溫室氣體,是來自於工業部門,成為主要的暖化污染源(*5)。要如何讓企業過去不用負擔的外部污染成本,能藉由「污染者付費」的內部化過程,促使企業開始節能減碳,並進而讓市場上的資金能夠進場投資減碳事業,是這個法案的主要目標。
三點主要爭議 正待朝野協商
目前《溫減法》已通過立院衛環委員會的審議,並保留部份條文交由黨團協商時討論,主要的爭議點有三點:
一,沒有設立減量目標。
目前在立院主要審議的「行政院共識版」裏,並沒有把減量的基準年及目標年放進去。在這部份,在野立委雖有提出減量的短中長期目標,但執政黨也已獲得馬總統的背書,不主張將減量目標放在法案裏(*6)。
減量目標重不重要,我這裏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有個準新郎,為了要拍婚紗照而開始減肥,但卻沒有定下要減幾公斤的目標,以及要在哪個月拍婚紗照。在這樣的條件之下,準新郎會不會成功的減重?! 我想,這也正是《溫減法》雙方攻防的焦點之一。
第二,排放額度是否應有償取得。
政府在給各企業的排放額度時,是要依過去排放量來算,排愈多就給愈多;還是留一定比例的額度拍賣或配售,強制要求企業減碳。以目前的規劃,可能朝無償配額,或以最多不超過5%的有償配額。
對於這種情形,我可再舉一個例子。去年許多單位都辦有節能競賽,但很多時候節電比第一名的住戶,他們過往的能耗其實是高於一般家庭的。此時難免會有參賽者說,這樣子不太公平,但主辦單位的想法卻是,至少這個競賽活動真正幫住戶省下了用電。
所以,企業當然希望依現有排放量來計算,因為這對企業的衝擊較小;但在野黨及環保團體則是認為,這將導致過去污染愈多者反而額度愈多,甚至可藉此販賣碳匯獲利,還可能會變相懲罰早已在作減量的企業。這是攻防焦點二。
第三,抵換機制國內外比例。
當企業未來沒有辦法達到減碳目標時,根據《溫減法》企業是可以去買碳匯(Carbon credit)的。但是要到對岸去買,或到國際市場去買,還是跟台灣自己減量有成的企業買,法案裏則設有一定的比例。行政院希望是國內國外各佔一半,在野黨則希望國內至少佔八成,環保團體的反應更強烈,甚至喊出「不為敵人煉油」的口號。
以上是對《溫減法》的簡單說明,詳細資料可細讀由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及綠黨所起草的環保團體對《溫室氣體減量法》的共同聲明。至於含行政院在內的四種《溫減法》版本,也可以在這裏下載,但最終版本仍待立院各黨團協商,甚或是在院會表決才會定調。
發揮監督力量 不讓碳資本市場變調
根據聯合國氣候變遷專家小組(IPCC)的第四份評估報告,全球的溫室氣體必須在2015年前停止增長並逐年遞減,且至少在2050年能減至2000年排放量的一半(*7),才能在世紀末前將暖化控制在兩度。而環境保衛基金會(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的研究則發現,若開發中國家排放量仍如現狀增長,到2050年就算已開發國家的碳排放減至零、全球也不再砍伐雨林,全世界的碳排放量仍會與2000年差不多,大氣內的溫室氣體濃度,也將遠超過科學家所警告的上限。
因此,理論上不論是企業自身採取減碳作為,或是購買具國際認證的碳匯,只要運作得宜,碳資本市場是會幫助全球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當然,此時投資人也應該共同發揮監督的力量,看有哪些企業主是真正在思考如何節能減碳,哪些只是虛應故事地到某地種樹,或是去購買具違反「額外性原則」的碳匯。企業是否有願景,還是只想炒短線獲利,由這方面減碳的投資即可窺見一二。
如今,國際上正討論規定更嚴格的新氣候協議,以接替在2012年過期的《京都》,我國的溫減法自然不能落後國際太多。不論最後是何種《溫減法》版本過關,我們都希望這樣法案能被嚴格執行,以真正降低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進而也發揮我們的影響力,使全球的溫室氣體濃度,控制在安全的範圍之內。
否則,隨著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持續上升,只怕每碗白米飯的價格將會持續走揚,未來甚至連還有沒有白米飯吃,恐將都成為我們與子孫所共同苦惱的問題了。
【參考資料】
(*1)蘋果日報 7-Jan-08《米價新高 每包恐貴30元》
(*2)中央研究院18-Feb-08 《「因應地球暖化臺灣之能源政策」-本院環境與能源研究小組給新政府的建議》簡要版
(*3)中時電子報 20-May-08《新環保署長沈世宏:減碳 以經濟誘因取代管制》 王尹軒專訪
(*4)行政院 2008《行政院第3095次會議院長提示暨院會決定決議事項》行政院公報第14卷112期
(*5)胡文正 2008《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整體因應策略研析(二)》九十六年空保處第一科執行計畫
(*6)中央社 22-Dec-08《沈世宏:馬總統贊成減量期程不入法》陳思宇報導
(*7)IPCC AR4 《氣候變化2007:綜合報告》頁67
【延伸閱讀】
《溫室氣體減量法--「漂綠」或「行動」》馬康多 31-Dec-08 苦勞網
《減量目標已定 決心有待檢驗》張楊乾 29-Jul-08 低碳生活部落格
《總統就職演說提暖化 民國史上頭一遭》張楊乾 20-May-08 低碳生活部落格
圖/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
受到08年秋颱不斷的影響,台灣去年二期稻作的結穗狀況極差;在供給量變少的情況下,近日每公斤蓬萊米的批發價,已推升至40元的歷史新高。糧商預估,在農曆年過後,每包3.5公斤的白米,將會飆漲至一包200元(*1)。
這是變遷中的氣候,影響你我日常生活的例子之一。人們除被動地去採取調適氣候變異的措施之外,科學家也建議,若能積極地降低溫室氣體濃度,或許可以降低災難發生的機率。
因此,為了手上那碗白米飯的價格,你是該關心正在立法院審議的《溫室氣體減量法》。
減碳目標 尚待立法確認
台灣的碳排放量約佔全球百分之一,1990-2006年的碳排放量的增長率,更高達133%,可能是全球碳排增長最快的國家之一(*2)。而台灣雖然不是國際氣候協議的簽約國,但為因應2005年生效的《京都議定書》,也已開始研議國內的《溫室氣體減量法》。但直至民進黨交出政權為止,都還未能被立法院通過。
2008年當選中華民國總統的馬英九,除了競選時曾經宣誓,要在2050年將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減至2000年排放量的一半外(*3)。執政團隊在上任後,也在行政院第3095次會議中通過,要在「2020年回到2008年的排放量、2025年回到2000年的排放量」(*4)。
《溫減法》在政黨輪替後,繼續送交立院審議。但新版的《溫減法》除同樣既沒有目標年與基準年,也因為強調藉由碳交易的機制來減碳,而由過去被譏為只管技術層次的「溫室氣體盤查法」,現在則更被批評成是「種樹法案」。
台灣有52%的溫室氣體,是來自於工業部門,成為主要的暖化污染源(*5)。要如何讓企業過去不用負擔的外部污染成本,能藉由「污染者付費」的內部化過程,促使企業開始節能減碳,並進而讓市場上的資金能夠進場投資減碳事業,是這個法案的主要目標。
三點主要爭議 正待朝野協商
目前《溫減法》已通過立院衛環委員會的審議,並保留部份條文交由黨團協商時討論,主要的爭議點有三點:
一,沒有設立減量目標。
目前在立院主要審議的「行政院共識版」裏,並沒有把減量的基準年及目標年放進去。在這部份,在野立委雖有提出減量的短中長期目標,但執政黨也已獲得馬總統的背書,不主張將減量目標放在法案裏(*6)。
減量目標重不重要,我這裏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有個準新郎,為了要拍婚紗照而開始減肥,但卻沒有定下要減幾公斤的目標,以及要在哪個月拍婚紗照。在這樣的條件之下,準新郎會不會成功的減重?! 我想,這也正是《溫減法》雙方攻防的焦點之一。
第二,排放額度是否應有償取得。
政府在給各企業的排放額度時,是要依過去排放量來算,排愈多就給愈多;還是留一定比例的額度拍賣或配售,強制要求企業減碳。以目前的規劃,可能朝無償配額,或以最多不超過5%的有償配額。
對於這種情形,我可再舉一個例子。去年許多單位都辦有節能競賽,但很多時候節電比第一名的住戶,他們過往的能耗其實是高於一般家庭的。此時難免會有參賽者說,這樣子不太公平,但主辦單位的想法卻是,至少這個競賽活動真正幫住戶省下了用電。
所以,企業當然希望依現有排放量來計算,因為這對企業的衝擊較小;但在野黨及環保團體則是認為,這將導致過去污染愈多者反而額度愈多,甚至可藉此販賣碳匯獲利,還可能會變相懲罰早已在作減量的企業。這是攻防焦點二。
第三,抵換機制國內外比例。
當企業未來沒有辦法達到減碳目標時,根據《溫減法》企業是可以去買碳匯(Carbon credit)的。但是要到對岸去買,或到國際市場去買,還是跟台灣自己減量有成的企業買,法案裏則設有一定的比例。行政院希望是國內國外各佔一半,在野黨則希望國內至少佔八成,環保團體的反應更強烈,甚至喊出「不為敵人煉油」的口號。
以上是對《溫減法》的簡單說明,詳細資料可細讀由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及綠黨所起草的環保團體對《溫室氣體減量法》的共同聲明。至於含行政院在內的四種《溫減法》版本,也可以在這裏下載,但最終版本仍待立院各黨團協商,甚或是在院會表決才會定調。
發揮監督力量 不讓碳資本市場變調
根據聯合國氣候變遷專家小組(IPCC)的第四份評估報告,全球的溫室氣體必須在2015年前停止增長並逐年遞減,且至少在2050年能減至2000年排放量的一半(*7),才能在世紀末前將暖化控制在兩度。而環境保衛基金會(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的研究則發現,若開發中國家排放量仍如現狀增長,到2050年就算已開發國家的碳排放減至零、全球也不再砍伐雨林,全世界的碳排放量仍會與2000年差不多,大氣內的溫室氣體濃度,也將遠超過科學家所警告的上限。
因此,理論上不論是企業自身採取減碳作為,或是購買具國際認證的碳匯,只要運作得宜,碳資本市場是會幫助全球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當然,此時投資人也應該共同發揮監督的力量,看有哪些企業主是真正在思考如何節能減碳,哪些只是虛應故事地到某地種樹,或是去購買具違反「額外性原則」的碳匯。企業是否有願景,還是只想炒短線獲利,由這方面減碳的投資即可窺見一二。
如今,國際上正討論規定更嚴格的新氣候協議,以接替在2012年過期的《京都》,我國的溫減法自然不能落後國際太多。不論最後是何種《溫減法》版本過關,我們都希望這樣法案能被嚴格執行,以真正降低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進而也發揮我們的影響力,使全球的溫室氣體濃度,控制在安全的範圍之內。
否則,隨著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持續上升,只怕每碗白米飯的價格將會持續走揚,未來甚至連還有沒有白米飯吃,恐將都成為我們與子孫所共同苦惱的問題了。
【參考資料】
(*1)蘋果日報 7-Jan-08《米價新高 每包恐貴30元》
(*2)中央研究院18-Feb-08 《「因應地球暖化臺灣之能源政策」-本院環境與能源研究小組給新政府的建議》簡要版
(*3)中時電子報 20-May-08《新環保署長沈世宏:減碳 以經濟誘因取代管制》 王尹軒專訪
(*4)行政院 2008《行政院第3095次會議院長提示暨院會決定決議事項》行政院公報第14卷112期
(*5)胡文正 2008《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整體因應策略研析(二)》九十六年空保處第一科執行計畫
(*6)中央社 22-Dec-08《沈世宏:馬總統贊成減量期程不入法》陳思宇報導
(*7)IPCC AR4 《氣候變化2007:綜合報告》頁67
【延伸閱讀】
《溫室氣體減量法--「漂綠」或「行動」》馬康多 31-Dec-08 苦勞網
《減量目標已定 決心有待檢驗》張楊乾 29-Jul-08 低碳生活部落格
《總統就職演說提暖化 民國史上頭一遭》張楊乾 20-May-08 低碳生活部落格
2 則留言:
版主:
(1) 鑑於國內目前碳開發公司,或是掛羊頭賣狗肉,或是真開發者,這些公司所開發出的碳匯已/將在國際上流通交易的部份,政府也應該也有個註冊/登記機制,以免重覆交易。我想碳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廠商誘因,發展節能的技術,而非謀利。該機制也有助於政府監督碳開發公司﹑廠商並了解碳交易在國際市場上的活動。
(2) 國際市場上有許多針對碳匯做分級(類標準普耳)的機構,都有各自的"品管"要求。比方有要求開發出減碳的廠商舉行利益相關方會議,該類會議的問題在於相關的與會人士是事先經過篩選的,另一個問題是非營利組織在資訊不對稱或相關知識經驗不足下,多半很少與會,這些都是在法規不完善下碳開發業者可以利用的漏洞。
許多立意良善的措施,往往因利益導向而扭曲,很是可惜。
感謝貴版隨時更新國際上的相關資訊。
To earth n.2,
感謝您所提供的資訊,碳交易的確只是手段,得要把碳給真正減下來,各國才能及時挽救人類文明的存續。
也希望這陣子關於《溫減法》的討論,能讓更多人了解氣候變遷的急迫性,而不是只將其看成是種樹法案,或是一個與經濟發展為敵的環保法案。
再過一天立院本會期就結束了,《溫減法》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能否在各黨間達成共識,還是要等到下會期動用到表決權,就看這兩天的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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