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多數以銀行轉帳繳電費的人,由於平時對於「用量」並不敏感,這800元的小確幸...可能造成更浪費電,排更多碳。"
圖、文/張楊乾 (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副執行長,本文同步刊登於遠見雜誌專欄)
經濟部核定的電價回饋機制,在國會的壓力下,已迅速在年底前定案。從明年元旦起,每戶都有新台幣800元的額度,可以抵換當期的電費;這一期抵用不完,還可以再抵下一期。
我查了查,我家四口人去年上半年的三張電費單,兩張電費 500 元出頭、一張則只有 381元。很明顯地,只要我過跟去年一樣的生活,大概會有四個月的時間,我只需再付一百元左右的電費,甚至再省一點,就有機會可以完全不支付電費。
四個月不用繳電費,大概會發生什麼事?
對我來說,可能什麼事也不會發生。我每日出門上班前,仍會把總電源關掉,將待機電力全部省下。而回家後的第一件事,也還是會先到電表室抄度數,記錄前一日的能源使用狀況。我已經養成節電習慣,讓我家一家四口的用電,整年不過是2094度,全年人均用電較全台平均,節能約70%左右。
但對大多數以銀行轉帳繳電費的人,由於平時對於「用量」並不敏感,這800元的小確幸,可能反而造成因為知道不用繳電費,用電行為就得過且過,結果一不小心用電就超過去年,整體而言沒有更省電,反而更浪費電,排更多碳。
特別是電價兩個月計價一次,等真正接到電費單時,浪費的行為即可能在這65天內,內化成習慣。此時,要再開始宣導節約用電,大概又要等民眾對價格有感時,才會有效。
台灣有98%以上的能源靠進口,國際能源成本下跌,反應在售價固然是好事。但若是政府的施政府的目的,是希望民眾能減少排碳、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在油價下跌時,其實仍有很多政策手段可作,將90億元投資在打造更節能的未來。
像中國大陸十一月底就決定,汽油、柴油等油品消費稅,每公升調高新台幣0.12~0.14元,預估整年就可增加新台幣2,000億的稅收,用來對抗空氣污染及發展新能源車。太平洋另一端的美國,紐約時報專欄作家湯瑪士.佛里曼也呼籲,2014年是對抗氣候變遷重要的一年,為了美國及下一代的幸福,應該立刻將化石燃料的稅賦調高。
台灣整體的能源效率,其實本來也可以透過價格因素,表現的更好。但像已通過立法的再生能源附加費率,至今遲未開徵;2009年「全國能源會議」獲得最大共識的能源稅,則尚未落實完成立法。這次油價下跌,或許將會是千載難逢的機會,讓稅制能更公平,並將污染的外部成本一併列入,但對民眾的衝擊相對較小。
而如果政府真的沒有辦法,好好利用政策工具來作節電,或許我們乾脆把這800元當成是一個目標,真正讓未來四個月,讓台電一毛錢都收不到。只要每天勤抄電表,讓每月用量電少於158度,這四個月應該是完全不用繳電費。
一念之差,或許就是脫離「化石燃料成癮症」的第一步;也至少別讓這筆錢,反成為養成耗電習慣的開始。
【參考資料】
經濟日報 1-Dec-14《控空污 陸調高油品消費稅》
Thomas L. Friedman 13-Dec-2014 “Why 2014 Is a Big Deal”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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