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6日 星期五

愈拖將愈貴 英氣候變遷法的意涵

 編按:攸關台灣下一代生存發展的《溫室氣體減量法》,已在保留部份條文的情況下,通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的審議。此法將視未來一個月黨團協商的結果,在下會期的全院聯席會上,決定台灣是否會有自己的溫室氣體減量策略,與全球各國一同為延續人類的文明而努力。

 而在去年底,英國已率先通過了全世界第一部,將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入法的《氣候變遷法》,其所揭櫫要在2050年前,照1990年排放量減量80%的目標,是目前工業國家裏最嚴格的宣誓之一。

 有鑑於此,「低碳生活部落格」與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合作,邀請麥瑞禮代表(Michael Reilly)就英國《氣候變遷法》發表文章,分享英國的立法經驗,也希望能帶給台灣一點啟示。


 文/麥瑞禮(Michael Reilly, 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代表)
 圖/台達電子提供

 們都知道必須採取行動來因應氣候變遷,但我們要如何行動?
 氣候變遷的科學證據越來越清楚,其影響已不是未來的想像,而是今日的現實。當全球碳排放持續上升,全世界的經濟體都在尋找新的方案,我們可以在此相互學習。

 英國在2008年11月底,向全世界承諾其低碳未來的發展。我們的國會通過了全世界第一部「氣候變遷法」,同時代表著英國必須依法在本世紀中將其碳排放量減少80%。

 這個承諾代表著立即的行動。英國從現在到2050年將每五年提出「碳預算」,這些預算如同我們2050年的目標,都將必須「依法」達成。

 有些人認為,在經濟不景氣時期,我們應該放棄因應氣候變遷的目標。雖然減碳與經濟發展或有對應關係,然而針對這兩個問題,共通的解決方案仍然存在。例如,家用省能措施能同時減少帳單與碳排放。而在新興環境產業的投資能夠提升台灣的能源安全,同時減少我們對污染燃料的依賴。

 若我們延遲行動,只會讓未來的方案更加昂貴。長期來說,我們也知道不因應氣候變遷的代價,將遠超於現在因應所需的資源。

 政治人物總是需要面對短期利益的壓力,這就是為什麼英國的「氣候變遷法」規定成立一個獨立的氣候變遷委員會,委員會將根據2050年前的每個「碳預算」提出建議。所有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將公諸社會,以便在需要時要求政府解釋為何沒有採納他們的某項建議。

 我們為自己所制定出的「氣候變遷法」感到自豪。我們不斷的在尋找如何能讓英國以及更大的歐洲盡力來面對氣候變遷的問題。但是,我們也知道不能僅僅依靠政府來面對氣候變遷問題。對企業來說,減少碳排放必須成為它們經營中的必要因素。

 前陣子,「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發表了其針對亞洲企業所做的報告,報告中肯定台灣企業的領導角色,因為台灣是除了日本以外亞洲各國中擁有CDP最高的資訊回覆率。回報目前的碳排放只是個開始,英國將要求其大型企業在2012年完成所有的碳排放揭露。然而改善需要壓力,公民社會必須持續施壓要求改變。

 我們知道,雖然改變的決心必須從英國本身開始,但這個決心必不能僅限於英國。我們需要全球都下定決心,在不同的地方採取不同的行動。在台灣,目前於立法院審議中的《溫室氣體減量法》將是因應氣候變遷的重要框架,通過此法也將讓台灣擠身世界的環保先鋒。

 氣候變遷是一個複雜的議題,沒有人有完整的答案,但若企業與政府能夠彼此分享意見,政治人物與公民社會相互激勵,相信我們可以找到一條解決之道,共同創造一個低碳世界。

【延伸閱讀】
"Climate Change Act" 26-Nov-08 Defra website
麥瑞禮代表對氣候變遷的建議》英國文化貿易辦事處網頁
溫減法 與你飯碗密切相關的法案》張楊乾 7-Jan-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2008年 台灣為暖化作了什麼》張楊乾 26-Nov-08 低碳生活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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