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目前面臨的許多挑戰──氣候變化、能源安全、電力供應等──世界各國只有通過實施良好的能源效率政策,才能同時迎向這些多元挑戰。"
文/楊宗翰(英國牛津大學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
今(2019)年5月下旬,我前往總部設於法國巴黎的國際能源總署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以下簡稱IEA) ,參與了一項以能源效率為主題的政策培訓課程。
1 培訓目的與主要方式
這個為期一週的培訓課程,迄今已經舉辦了第11屆。它是IEA專門為各國政府(尤其是希望針對發展中國家)年輕世代政策制定者 (next-generation policy makers) 所提供的一套系統性且相當密集的訓練。
參與者可以自由選擇參與五組平行課程之一,每組能源效率課程有各自不同的探討重點,例如:建築、企業、家用電器和設備、城市、能源效率指標和評估。而具體的上課方式,則是由來自IEA的專家通過交互研討的方式,指導課程參與者,形式包括:講座、討論、實踐練習、實地考察、企業參訪和各類小組活動。
在開幕致詞時,國際能源署署長法提赫·比羅爾博士 (Dr. Fatih Birol) 即強調:能源效率作為第一能源的重要性,也因為這個重要性,促使IEA啟動了此一系列的培訓活動。他說:「世界目前面臨的許多挑戰──氣候變化、能源安全、電力供應等──世界各國只有通過實施良好的能源效率政策,才能同時迎向這些多元挑戰。」
另外來自巴西、瑞士和英國的大使,也一同參加了開幕會議,並分享他們在各國推動能源效率政策的經驗。像是巴西駐巴黎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大使兼代表Carlos Márcio Cozendey,則特別讚揚IEA是透過培訓,提供未來更多國際合作的機會,他說:「能源效率在巴西仍然是非常重要的議題,通過國際能源署的國際合作,以及與不同國家進行雙邊合作,將是巴西能源效率政策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本次會議我們很高興也有許多的巴西代表參加。」由此,我們看出開發中國家對於國際能源總署提供之培訓與未來合作機會的重視。
而英國與瑞士的代表,則是持續表達英國與瑞士政府對於此類培訓課程的長期贊助,並且簡要分享能源效率政策在英國與歐盟的最新進展,與所有的與會來賓進行交流。
總而言之,這個能源效率課程當初設計的主要目的在於:分享IEA近年在國際層次提升能源效率的實踐經驗、協助各國政府設計推動節能政策,最終並希望能促成全球能源效率的提升以及溫室氣體之共同減排。
2 國際能源總署於全球能源治理之角色
IEA 成立於上世紀70年代的全球石油危機之後,目前該組織一共有28個會員國,以及8個聯盟國 (association countries)。近年由於中國大陸、印度與東協各發展中國家,在全球能源市場上,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像是中國大陸已於2015年成為正式的聯盟國(相當於觀察員的身份)。其它重要的聯盟國(觀察員)還有像是印度、巴西、印尼、南非、泰國與新加坡等。
從歷史演變的角度來看,國際能源總署當初的成立,正是由於能源進口國之間為確保能源安全目標的結盟,儘管近年逐步增加該組織會員國與觀察員的多元性,然而在實際決策上, IEA似乎仍是由OECD等已發展國家(如:英美與歐洲等國)為主導的國際組織。而其組織的主要功能與目的,除了近年逐漸加強在全球能源治理與能源國際合作事務,IEA一向以蒐集整理與分析各國能源資訊,以及培訓世界各國能源政策官員(與其他企業人士,研究專家等)為其最重要之成就。
因而,也就是在如此的背景下,本培訓提供世界各國與國際能源總署,深化連結的最佳機會。當來自世界各國的能源專業人士,一同參與了國際能源總署的培訓,相信可將能源政策(例如能源效率)相關的知識與實務經驗帶回各國,這對於未來的全球能源治理與推動國際能源合作,也會是重要的基礎。
像這次2019年於巴黎的能源效率政策培訓課程,就一共吸引了世界超過40國的代表,課程參與人數約為120人。迄今,IEA的能源效率培訓,已經訓練了超過90個國家,總數約1400位的能源專業人士。
而根據國際能源署內部的統計資料,申請的人數不斷在增加,今年大概是400到500人,而其中又以來自印度、中國大陸、中南美洲與東協等國的與會人士為多數。由此可見,這些開發中國家對於能源議題的重視程度正在上升。
3 申請過程與觀察建議
由於我國目前並非國際能源總署之正式會員國或觀察員。因此,這次我個人是以英國牛津大學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的學術職稱申請參與IEA的能源效率培訓。
然而,在實際申請與參與受訓的過程之中,我也有機會對於此一重要的國際能源組織,有了一些比較近距離的觀察與個人體悟。在此很高興能與有志於參與國際事務的台灣青年朋友分享,也希望藉由傳達IEA培訓課程的資訊,未來對於我國之國際能源合作與能源效率政策,提供一些新的思考方向。
在實際申請的過程中,我發現IEA無論對中華民國或是台灣之政府稱謂,目前似仍採取「冷處理」模式。要不是不置可否、長期擱置申請,就是自動移除相關之政府稱謂。
後來,我是經過與IEA透過電子郵件的溝通協調,才得以英國的學術現職參與。而在受訓的過程中,我也有機會與IEA官員談及此事。他們並未正面回答,只客氣地說,過去也有來自台灣研究單位與企業的專業人士參與過IEA的政策培訓。
依此經驗,我建議台灣青年朋友,未來仍可多透過企業、學術研究單位、非營利NGO甚或個人名義,勇於參與許多國際組織的活動。一方面,我們能將最新的國際動態,一點一滴地帶回故鄉。另一方面,也培養自己的膽識與應對能力。例如:在申請的過程中,如何與國際組織的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在受訓的過程中,如何與來自世界各國的代表,很自然地交流,互相學習,並且建立長久的友誼;遇到困難與挑戰的情況,又如何能夠不失風度地表達自己的主張,並且培養臨場隨機應變的能力。
而我們政府對於青年個人自主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也應投入資源鼓勵、協助資訊彙整,或有計劃地提供事前培訓,而不只限於鼓勵參與國際學術研討會,因為國際政策的實務動態,也具有時效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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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楊宗翰,現職為英國牛津大學能源研究所研究員(OIES-Saudi Aramco Fellow, Institute for Energy Studies, University of Oxford)、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英國劍橋大學法學碩士、博士(教育部公費留考國際環境法暨能源法學門獎助),主要研究領域則是:能源法、國際環境法與國際經貿法。入選2019年科技部海外人才橋接方案Lift 2.0第一梯次海外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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