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巴黎氣候大會到底談判出什麼成果?

目前會場的氣氛是now or never,所有與會代表共同體認,談判時機稍縱即逝,一定要談出個結果來 ”
圖中央為加拿大新任環境與氣候變遷部長。李河清 攝影。
文/攝影  李河清(中央大學營建管理所教授)

巴黎氣候談判堂堂進入第二週,預計於1211日星期五產出巴黎協議。

回溯以往的談判歷史,幾乎沒有一次能如期在第二週的星期五順利達成任何協議,墨西哥坎昆如此、南非德班亦復如此。總是要拖延到週六,甚至於週日中午,才能疲乏殆盡的產出成果。此次巴黎會談也不例外,目前主會場Le Bourget各國談判代表正在挑燈夜戰,日夜趕工,希望能如期達成協議。因此,氣候談判又叫做negotiation by exhaustion。

目前會場的氣氛是now or never,所有與會代表共同體認,談判時機稍縱即逝,一定要談出個結果來,主辦單位煞費苦心,將原訂第二週星期三才上場的部長致詞,特別提前到星期一舉行,就是要預留出充分的時間,讓大家沒有任何拖延的藉口。

129日下午三點發出的最新版本草案,共有29頁長。和前一版本相比,很慶幸的,又少了20頁。分析此一版本的內容,現將重點羅列於下,同時,也依循草案內容形式,將目前不確定的文字以引號[]標出。引號又戲稱為「磚塊」,細讀草案,就像是在磚塊堆哩,疊疊砌砌。

一、目標

原來京都議定書將升溫幅度訂在2°C,即維持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為450 ppm。目前有超過一百個島嶼及低度開發國家,希望將目標訂在1.5C,也就是將二氧化碳在大氣中的濃度維持在350 ppm。事實上,這是個高遠宏偉的長期目標,因為目前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已達到400 ppm

二、減量

這是目前談判的癥結議題。減量在量化目標以及長程目標間徘徊,量化目標希望在2050年前,比2010年排放基準再減[40-70%]或[70-95%],長程目標則建議在[本世紀末]、[本世紀中]達到[碳中和]、[除碳化]的減量目標。

三、差異化

京都議定書將國家分為有減量義務的附件一國家和沒有減量義務的非附件一國家,如:中國、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草案中提倡的差異化,仍然強調發展中與已發展國家間的差異化,建議已發展國家[率先減量]、[INDC -自主承諾預期貢獻不可倒退],提供[氣候融資補助]、[技術援助]、[建設能力]。至於,之前所提議的1000億美元氣候融資,必須是新的,和額外性的補助(new and additional),而有別於以往的技術援助基金或是扶貧基金。而這錢由誰出?由哪個單位管理?也是談判的癥結。

四、2020年前準備工作

可能於這次巴黎會談成立技術小組,推動氣候調適工作。2017年希望成立Facilitative dialogue進一步推動已發展國家執行減碳政策。

未來的巴黎協議,在法律形式方面,美國不希望國家減量行動受到法律效力約束,中國則強烈呼籲法律效力的重要性。在透明度議題上,美國、歐盟、日本都贊成減量行動透明化,中國則採取較保留的態度。損失與賠償的討論,進度膠著、討論分歧。最後是否能列入正式條文還不確定。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森林碳匯REDD plus談判小組由加拿大Trudeau政府新上任的環境與氣候變遷部長Catherine Mckenna擔任主席,這說明了國家談判立場的改變,由國內政治決定,加拿大、澳洲都是國內影響國際的鮮明例證。

今夜,又是挑燈夜戰的一晚。紅眼談判繼續進行。

本文與環境資訊中心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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