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 星期五

化解白吃午餐困境 歐斯壯的學術貢獻

 圖說: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歐斯壯女士(Dr. Elinor Ostrom)本周來台演講,並與台灣的經濟及環保官員交流,討論氣候變遷與節能減碳相關議題。(張楊乾攝)

 文/蕭代基(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本文是8月24日經濟日報名家觀點的投稿原文)

 斯壯的主要學術貢獻,是她發現政府管制或私有化市場,都不是好的環境品質惡化問題解決之道。約40年前,生物學家 哈汀(Hardin)提出的「共有財的悲歌」,很有力地解釋了資源耗竭與環境惡化的普遍現象,事實上,哈汀討論的情況並非是共有財,而是沒有確定產權的資源,任何人皆可自由進出使用(open access)這個資源,例如森林、草原、空氣、水、海洋、氣候等等自然資源都曾經處於無產權的情況。


共有資源 易遭濫用
 雖然孟子早就說過「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用也」,但是無產權資源之使用與配置常常是無效率的,主要是因為人人都可以自由進出使用,也都無法管制與排除他人。在這種情況下,每一個人都知道,若自己不早點進入山林砍伐森林,晚一點去就沒有了,這就造成資源耗竭及環境惡化的現象。

 歐斯壯研究對象主要是共有財(the commons),也就是資源所有者為某一群特定團體成員,例如班級、學校、社團、村落、部落、社區、鄉鎮、縣市、國家或全球等,產權所有者共同決定資源之管理、使用與監督方式,並共同分配所得收益,例如上述的「斧斤以時入山林、數罟不入洿池」就是使用規則。

 共有資源有一個先天的白吃午餐困境:有誰會願意去監督其他成員是否「以時入山林」?因為任何人監督管理資源的效益,將由所有共有者所共享,但是監督管理成本卻由其個人負擔。因此共有財雖然不是無產權,但由於缺乏監督的誘因,共有者也會如同無產權情況,爭先恐後使用該資源,使得共有資源被濫用、破壞與耗竭,這「共有財的悲歌」是常見的現象。我們在學校、辦公室、社團中應該都常常有類似生活經驗。

 經濟學家提出的對策主要有兩類:政府管制或私有化。政府管制就是政府立法將此資源國有化,剝奪原使用者的使用收益權,制訂各種管制規則、規定配額、或徵收資源稅。私有化就是建立此資源的產權,若分割此資源產權於多個所有者,但監督濫用、破壞與耗竭的成本過高,則僅有一個所有者是較有效率。

歐斯壯反對 共有財悲歌成見
 歐斯壯反對「共有財」一定會造成「悲歌」的成見,從博士論文以制度創新的觀點研究地下水超抽問題開始,畢生在全世界各地進行許多共有財的個案研究,除了許多資源耗竭的個案,她也發現很多成功避免資源耗竭困境的共有資源,她發現這些成功個案都是資源使用者們能夠合作,建立與確實監督執行共有資源的使用規則,就可做到資源永續生產與利用。相反的,前述政府介入管制的結果通常是較低效率的,因為政府通常缺乏資源的在地資訊,雖然制訂很完整漂亮的規則,但缺乏監督執法的誘因,使得此資源事實上又回到無產權的狀態。

 歐斯壯歸納多年個案研究的發現,提出八個共有財管理基本原則,其中幾個原則相當顯然,如清晰界定產權之所有者、處罰程度應該遞增、要有易於取得的衝突解決機制、使用者自治須得到上級組織之認可,此外她認為所有的使用者是很好的監督者,雖然此看法不同於前述個人多貪圖白吃午餐,不願意出力監督,但是歐斯壯認為在小型團體中比較不會有白吃午餐問題。歐斯壯也認為面對如氣候變遷的大規模共有財問題,應採取多中心的做法,也就是由多層次的組織共同努力,在最基層的地方共有資源組織可以有很大的貢獻。

 最後,最重要的兩個原則是:由大部分或全部使用者共同決定規則,以及使用者分配得到的好處應與其分擔的監督管成本相符。但是歐斯壯沒有討論到此二原則之間的關係,也就是使用者如何共同決定規則,是人人平等或菁英決定?我與合作者曾研究此問題,提出「貢獻與權利相符原則」,因為對共有財管理貢獻較大者會有較強的誘因監督成員,因此應賦予較大的決策權,以抑制白吃午餐問題。

作者簡介
蕭代基,美國密西根大學資源政策、經濟與管理博士,研究領域在環境與資源經濟學、自然資源經濟政策與管理、計量經濟學等,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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