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淑娟(自由撰稿記者)
九八年全國能源會議閉幕後,能源局會後表示「圓滿落幕」,且「不負全民期待」,結論將引領台灣邁向永續發展之路。另一方面,環保團體則在會後批「能源會議不及格,對政府很失望」。雙方對會議評價出現巨大落差,未來能源政策如何在民意支持下往前走,政府恐怕得拿出更有說服力、並足以信賴的政策。
民間對能源會議不看好,首先是自1998年以來,政府已開過三次能源會議,每次都洋洋灑灑得出不少結論,但最後真正落實的少之又少,我國溫室氣體排放也年年增加。會還沒開就令人信心不足,也難怪環保團體要向政府喊話,「台灣不缺能源會議,只缺政治決心。」
會議結論要逐一落實或許真有困難,但如果每次各界熱心參與、字句必較的結論都無法落實,未來政府再舉行相關會議將失去正當性。
能源會議 應有傳承
而且按理說,3次能源會議應有歷史傳承的意味,也就是說這次會議應是上次會議的延續,應將上次會議做一總檢討。為何有的結論能做到、有的不能,為什麼、有何困難、需要什麼資源加入等等,然後在這個基礎上,因應時局及環境變遷做行動修正。
但這次會議卻像是突然冒出來的會,看不出與上兩次能源會議的連結關係,因此在討論基礎上變得模糊不清。
會中也有學者質疑,這次能源會議舉行方向不明,不清楚此時此刻舉行會議的目的何在、為因應什麼而開?是因應年底哥本哈根能源會議?還是因應我國因氣候改變可能的災難?一個目標不明的會容易流於各自表述,無法聚焦。
缺乏權威性數據
另外這次會議不同團體各自提出各種數據,不同數據之間差異相當大,例如國家排放多少、再生能源比例多少、能源使用與產業關係等等,不同數據出現在同一場合,令人難以適從。如沒有一個整合性的數據為基礎,與會者就無法在同一基礎上往前走,當場也有學者建議,官方在會前就應整合出一個權威性的數據。
這次會議無庸置疑是為因應未來氣候變遷的挑戰,核能當然是一個選項,但並非唯一,但會議卻出現大批擁核學者為核能辯護,最後落入擁核、反核論戰。尤其最後在毫無共識下,行政院長劉兆玄突然自行宣布「核能是邁向低碳社會的過渡選項」,當場引發環保團體抗議,匆匆散場,留下一個不圓滿的句點。
此外,呼應全球對再生能源的期待,這次會議也花了不少時間在討論再生能源,然而對於再生能源未來角色定位、應佔總能源配比目標、政府應投入多少內部及外部資源才合理等等並未深入討論。最後演變成再生能源業者來踢館,倒像是利益團體的護盤大會。
能源會議 應有國家安全格局
政府是最後決策的制定者,能源會議的格局應站在國家利益的最上位。但這次會議卻發現政府的角色不見了,最後變成台電、中油、業者、環保團體的辯論大會。只要是國營事業說做不到的,一律被排除在共同意見之外。如果最後結論是在遷就企業做得到、做不到的狀況下形成,又如何能得出具前瞻性、有國家視野的結論。
許多國家已逐漸展現對溫室氣體減量的決心,美國環保署在聯邦高等法院強制要求下,上周正式宣布六種溫室氣體對現代與未來人類健康有害,同時認定釋放這些氣體的排放源應被管制。
反觀我國環保署,至今堅持「二氧化碳不是空氣汙染物」,無法在任何環保法令中規範管制。包括台電等排放大戶也常以此為藉口,在環評大會或其他談判場合主張政府無權管制企業排放溫室氣體。試問,自己都不承認的汙染物,要求別人減量,如何能說得理直氣壯?
此外,如今人類面對的是能源短缺、暖化造成災害的危機,許多國家都已將能源管理位階提升到國家安全、國土防災層次,例如英國成立「能源與氣候變遷部」,就是將能源與氣候放在同一平台思考的最佳例子。而我國的能源、氣候、環境職掌分別散落在不同部門,而且位階都很低,尤其能源局放在經濟部下,思考難免只侷限於經濟角度。
這次能源會議已將研訂「永續能源基本法」納入共同意見,是好的開始,如果能在這個視野下重新思考未來國家永續能源、因應氣候變遷的因應之道,這次能源會議也算有了小小的成果。
【參考資料】
U.S. EPA 23-Apr-09 "Proposed Endangerment and Cause or Contribute Findings for Greenhouse Gases under the Clean Air Act"
九八年全國能源會議閉幕後,能源局會後表示「圓滿落幕」,且「不負全民期待」,結論將引領台灣邁向永續發展之路。另一方面,環保團體則在會後批「能源會議不及格,對政府很失望」。雙方對會議評價出現巨大落差,未來能源政策如何在民意支持下往前走,政府恐怕得拿出更有說服力、並足以信賴的政策。
民間對能源會議不看好,首先是自1998年以來,政府已開過三次能源會議,每次都洋洋灑灑得出不少結論,但最後真正落實的少之又少,我國溫室氣體排放也年年增加。會還沒開就令人信心不足,也難怪環保團體要向政府喊話,「台灣不缺能源會議,只缺政治決心。」
會議結論要逐一落實或許真有困難,但如果每次各界熱心參與、字句必較的結論都無法落實,未來政府再舉行相關會議將失去正當性。
能源會議 應有傳承
而且按理說,3次能源會議應有歷史傳承的意味,也就是說這次會議應是上次會議的延續,應將上次會議做一總檢討。為何有的結論能做到、有的不能,為什麼、有何困難、需要什麼資源加入等等,然後在這個基礎上,因應時局及環境變遷做行動修正。
但這次會議卻像是突然冒出來的會,看不出與上兩次能源會議的連結關係,因此在討論基礎上變得模糊不清。
會中也有學者質疑,這次能源會議舉行方向不明,不清楚此時此刻舉行會議的目的何在、為因應什麼而開?是因應年底哥本哈根能源會議?還是因應我國因氣候改變可能的災難?一個目標不明的會容易流於各自表述,無法聚焦。
缺乏權威性數據
另外這次會議不同團體各自提出各種數據,不同數據之間差異相當大,例如國家排放多少、再生能源比例多少、能源使用與產業關係等等,不同數據出現在同一場合,令人難以適從。如沒有一個整合性的數據為基礎,與會者就無法在同一基礎上往前走,當場也有學者建議,官方在會前就應整合出一個權威性的數據。
這次會議無庸置疑是為因應未來氣候變遷的挑戰,核能當然是一個選項,但並非唯一,但會議卻出現大批擁核學者為核能辯護,最後落入擁核、反核論戰。尤其最後在毫無共識下,行政院長劉兆玄突然自行宣布「核能是邁向低碳社會的過渡選項」,當場引發環保團體抗議,匆匆散場,留下一個不圓滿的句點。
此外,呼應全球對再生能源的期待,這次會議也花了不少時間在討論再生能源,然而對於再生能源未來角色定位、應佔總能源配比目標、政府應投入多少內部及外部資源才合理等等並未深入討論。最後演變成再生能源業者來踢館,倒像是利益團體的護盤大會。
能源會議 應有國家安全格局
政府是最後決策的制定者,能源會議的格局應站在國家利益的最上位。但這次會議卻發現政府的角色不見了,最後變成台電、中油、業者、環保團體的辯論大會。只要是國營事業說做不到的,一律被排除在共同意見之外。如果最後結論是在遷就企業做得到、做不到的狀況下形成,又如何能得出具前瞻性、有國家視野的結論。
許多國家已逐漸展現對溫室氣體減量的決心,美國環保署在聯邦高等法院強制要求下,上周正式宣布六種溫室氣體對現代與未來人類健康有害,同時認定釋放這些氣體的排放源應被管制。
反觀我國環保署,至今堅持「二氧化碳不是空氣汙染物」,無法在任何環保法令中規範管制。包括台電等排放大戶也常以此為藉口,在環評大會或其他談判場合主張政府無權管制企業排放溫室氣體。試問,自己都不承認的汙染物,要求別人減量,如何能說得理直氣壯?
此外,如今人類面對的是能源短缺、暖化造成災害的危機,許多國家都已將能源管理位階提升到國家安全、國土防災層次,例如英國成立「能源與氣候變遷部」,就是將能源與氣候放在同一平台思考的最佳例子。而我國的能源、氣候、環境職掌分別散落在不同部門,而且位階都很低,尤其能源局放在經濟部下,思考難免只侷限於經濟角度。
這次能源會議已將研訂「永續能源基本法」納入共同意見,是好的開始,如果能在這個視野下重新思考未來國家永續能源、因應氣候變遷的因應之道,這次能源會議也算有了小小的成果。
【參考資料】
U.S. EPA 23-Apr-09 "Proposed Endangerment and Cause or Contribute Findings for Greenhouse Gases under the Clean Air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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