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協下的這份成果文件「利馬對氣候行動的呼籲」,將在2015年第一季的日內瓦即重啟討論,以利巴黎氣候大會真正能產出新的國際協議。
圖:周六下午大會頻臨破局,主席Manuel Pulgar – Vidal (灰髮者) 做出重大宣布,他表示將繼續與各國協商。(作者攝) |
文/謝雯凱(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氣候與能源計畫專員,COP20特派員)
祕魯時間周日凌晨一點半,聯合國氣候大會的庫斯科大會堂上通過「利馬對氣候行動的呼籲」 (Lima Call for Climate Action) 並響起滿場掌聲,分不清是全場欣然接受,或是慶賀終於可結束這場延長三十多個小時,連續兩夜挑燈夜戰的協商。
世界各國將2015年底的巴黎氣候大會視為一個關鍵時間點,必須討論出一份新的國際氣候新約來接替京都議定書,在2020年後共同解決氣候變遷危機。今晚通過的這份利馬文件,原本該是這份新協約的第一份正式藍圖,然而分歧的國際現實,使這份成果充滿妥協的鑿痕,無法凸顯減碳企圖心。
文件中最重要的工作,是各國必須在2015年第一季提出「國家自主決定的預期貢獻」 (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INDCs),依國情不同,內容包含本身的減碳目標、調適策略,或是所需要的財務支持、技術發展與轉移,能力建構,以及在財務與行動上的透明性,提交後必須公開陳列於聯合國網站。大會過程中曾經討論INDCs須被各國共同檢視、並彼此建議修改,最後文件已將此條文刪去,因為某些國希望由本國檢討即可。
稍早前於周六白天,由於第二版草稿中將損失與損害 (Loss and Damage) 刪除,引起許多低度發展中國家與小島國家聯盟的反擊。吐瓦魯談判代表發言中表示:「這份文件需要動些手術,把器官縫進來,最重要的就是損失與損害。」也有代表說,寧願讓這份文件流產,也不要產出一個越來越疲弱、缺乏共識強度的文件。
當時所有國家均對草稿不滿意,即使有些國家勉為其難支持,卻表示期待未來有修改機會。這番發言讓祕魯環境部長,也就是本屆大會主席 Manuel Pulgar – Vidal 決定延長會議,並與各個國家意見集團磋商,才在晚間11點多提出第三版草案,也就是最後通過的版本。 (正式版本將由聯合國祕書處修改格式後重新上線)
「利馬對氣候行動的呼籲」裡將「損失與損害」放回文件中,並鼓勵已開發國家提供並增進對發展中國家的財務支持,也把「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擺回。嚴格看來,利馬文件作為國際氣候新協議的基礎,顯得相當疲弱;而妥協下的這份成果文件,將在2015年第一季的日內瓦即重啟討論,以利巴黎氣候大會真正能產出新的國際協議。
【延伸閱讀】
《利馬氣候大會:誰想承擔更多減碳責任?》吳郁娟 5-Dec-2014 低碳生活部落格
《利馬氣候大會:氣候談判的數學課》謝雯凱 4-Dec-2014 低碳生活部落格
註:相對於「氣候調適」是事先投入資源預防氣候變遷衝擊;「損失與損害」意指脆弱國家因無力應對氣候變遷下加劇的災害,因而蒙受的災損,應由已開發國家以補償的概念提供資金與技術支持,這項工作將在「華沙國際機制」下增進內容。以美國為主的已開發國家並不歡迎「補償」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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