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坎昆氣候會議:新阻止濫伐機制章節談判 前景樂觀

 圖/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史登為第四屆森林日的參與者作演說(梁守道攝)
 文/梁守道(政治大學外交所國際關係組)

 「雖然現有的(條約草稿)並不完整,但我們已有的並不是只是好,而是很好!」

 坎昆氣候會談才進行到一半,但負責「減少毀林和森林退化排放,以及通過森林保護、森林可持續管理等活動增加森林碳匯機制(REDD+,以下簡稱新阻止濫伐機制)」談判項目的菲律賓代表菲納(Antonio G.M. La Viña),已迫不及待對外界表達他的興奮之情。他五日在第四屆森林日(Forrest Day4)的論壇當中,慷慨激昂地發表了有關於新阻止濫伐機制談判的最新進展。


 菲律賓代表說,在目前主權議題,並沒有如先前預期地會造成談判的阻力,以及開發中和已開發國家都一口同聲支持阻止濫伐機制,特別是其在打擊貧窮和協助發展方面會產生的貢獻這兩大利基之上,談判期望會有相當實質的談判內容與結果。

 不過談判當然還有幾點仍待克服,包括已發國對開發中國家的資金補助,以及運用市場機制的適切性。但像使用階段性途徑(phase approach),以及確定使用保護條款(safeguards)等子題,就已經都定稿了。目前確定的兩個新進展,是傾向於將新阻生濫伐機制做長期的目標,並且不會特別訂定停止毀林(保林)的目標,但最後會一併將保林的減碳效果,算入長期的減碳目標當中。

 關於新阻止濫伐機制的討論,早在會前就已被視為是本次坎昆氣候會議(COP16)最有可能達成共識的產出。而菲律賓代表則是非常樂觀的認為,在本次坎昆會議結速前,阻止濫伐機制將會有相當實質的談判結果,

 阻止濫伐機制原意,指的是一個提供開發中國家提供誘因,保護自己國家的森林,以求更有效管理並且運用森林資源,以貢獻全球溫室氣體減量的正式減緩氣候變遷機制。原本設計的阻止濫伐機制,是要讓現存森林的顧碳功能可以轉換成碳交易市場的效益。新的阻止濫伐機制就是要超越防止毀林與濫伐,包含森林維護的角色、森林的永續管理和加強森林顧碳存量。

 阻止濫伐機制首先於於蒙特婁於2005 COP11第一次提出討論。在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小組(IPCC)於2007年所發表的第四次科學評估報告(AR4)中,認定了森林於減緩氣候變遷中的重要角色。三年前在峇里島舉行的COP13當中,阻止濫伐被納入正式的聯合國減緩氣候變遷機制。新的阻止濫伐機制於去年的哥本哈根協議(Copenhagen Accord)中,更成為重要的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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