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會議成果出爐時,公約秘書長Christiana Figueres展示談判代表繳回的同意簽名。 (來源: UNFCCC Flickr , CC BY 2.0)
由三個智庫組成的氣候行動追蹤組織 ( Climate Action Tracker) 依據本次會議成果與各國提出的減碳目標來計算,全球仍朝著升溫攝氏3.3度的方向前進,高於科學家建議不宜超過的2度,意味著極端氣候、海水酸化、水文與生態系的失序仍在後頭等著我們。
文/謝雯凱(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氣候與能源計畫專員,COP18特派員)
延長了一天時間,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第18屆締約國大會(COP18) 於12月8日 晚間敲定成果,確認延長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至2020年,並以白紙黑字將開發中國家冀望的每年100億美元綠色氣候基金寫入成果文件中。但隨著紐西蘭也退出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目前受約束減碳的全球排碳比例僅剩下15%;而歐盟未如期待在大會中提高減碳目標,無法激勵各國強化行動。會議主辦單位對於大會成功產生成果而感到雀躍,卻輸掉了未來世代享有永續環境的機會。
一、確定《京都議定書》進入第二承諾期,並延長到2020年底。這個唯一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環境條約,目前只約束歐盟27個會員國,與澳洲、瑞士、挪威等10國,整體僅佔全球碳排放15% 。日本、加拿大、俄羅斯都不加入第二承諾期,而全球三大排放國中的中國與印度仍沒有義務減量,使得《京都議定書》效用大打折扣。
二、「德班加強行動平台」自2012年開始展開談判,明年起氣候談判就由往年的雙軌制、今年的三軌,再回歸到單軌制,朝向2015年擬出一份全球各國都需遵循的氣候協議,並在2020年後實施,沒有國家再能規避減量責任。今年德班平台 (Durban
Platform for Enhanced Action, 簡稱ADP) 談判分成兩個工作流 (workstream),一個討論新條約的架構,另一則討論提高減碳企圖心(ambition) 與強化行動,這種討論模式可能會持續下去。
三、2010年坎昆會議所開始協商的「損失與傷害」(Loss and Damage),確定將由已開發國家補償 (compensate) 貧窮國家因氣候變遷遭受的損失。過去一年,公約秘書處已經舉辦多場專家工作坊,評估如何計算損失與傷害,以及如何斷定其與氣候變遷的關聯。
四、綠色氣候基金獲得長期資金承諾,已開發國家將在2020年之前每年挹注1000億美元,同時用於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調適與減碳。
由於「損失與傷害」、「綠色氣候基金」均獲承諾,許多發展中國家談判代表大讚會議成功,然而並非如此。「損失與傷害」的遊戲規則尚未明確,而綠色氣候基金裡頭仍然是空的!在全球經濟低迷的情況下,誰該付多少錢,拿什麼來付,還要等到2013年底才能明朗,而這原本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就該定案的。
最大的問題則來自於企圖心仍然不足。不但歐盟沒有提高減碳承諾,發展中國家、波灣產油國也未在COP18自願加強減碳決心,而甫當選新任期的總統歐巴馬則透過談判代表委婉表示,美國還沒打算重回京都議定書行列。儘管大會建議所有締約國,無論有沒有簽署京都議定書,都要在2014年時提出或提高減碳目標,但依照目前談判的潛規則,時序應該也只是一年拖過一年。
氣候行動追蹤組織依COP18成果計算,全球將升溫3.3度 |
【延伸閱讀】
《Nations take 'essential' next step in climate change fight》8-Dec-12 主辦國COP18官方網站
《談判龜速 NGO批評:已開發國家逃避責任》梁守道、林亞緒 5-Dec-12 低碳生活部落格
《環境前線:莫再迷航於杜哈途徑中的台灣氣候變遷政策》趙家緯 10-Dec-12 台灣立報
環保署的分析─卡達多哈氣候會議對我政策走向的影響與啟示 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1121311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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