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010年10月10日,350.org在柏林布蘭登堡門前要求能源能轉型成綠電,棄絕核電和煤炭。(照片來自Flickr用戶350.org,依據創用CC BY-NC-SA 2.0授權使用)
文/謝雯凱(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氣候與能源計畫專員)
今年上半年,德國由再生能源所產生的電力,首度突破20%。這項卓越的成績,已經超越原本設定2020年達到18%的比例,而德國希望在2050年之前,再生能源可提供全國60%的電力與80%的能源,這個目標也指日可待。環保署長洛特根(Norbert Röttgen)對此表示,由此趨勢可見投資在綠電具有保障,再生能源穩定且持續成長,民眾高度支持,德國的能源公司因而在全球具有領導地位。
饋電機制─再生能源發展利器
而促使德國能在綠電上獲得卓越成績的武器,不能不提到饋電機制(Feed-in Tariff, FIT)。這項政策工具專門設計用來促進再生能源發展,它創始於美國,德國在1991年引入,並在2000年《再生能源法》進一步優化實施,風力、光電、地熱等再生能源所產生的電力,政府以較發電成本高,且長期固定的價格購回,放入公共電網中。此舉獲得極大的成功,目前包括印度、英國、法國與台灣,共有50多國採用FIT制度。
為了深入瞭解德國再生能源發展的現況,以及FIT制度可否妥善應用於台灣,環保署與台灣經濟研究院於9月28日舉辦一場「德國再生能源發展與饋網電價機制趨勢研討會」,希望找出台灣再生能源政策可以學習之處。
德國能源顧問公司IFOK GmbH 再生能源部主任亞克柏思(Dr. David Jacobs)分析台灣與德國政策的殊異,認為台灣廠商申請過程冗長,亦必須競逐政府每年容許的額度,且收購電價每年調整,讓再生能源的投資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提升了推動上的障礙。德國想要從事再生能源的業者目前免簽約、政府沒有購電上限制度、遞減費率每4年審議一次、強制輸配電業企業回購綠電,這諸多的措施均透明公開,所以能獲得民眾信賴,持續投資。他強調,若不透過饋網電價,取得經濟上的誘因,再生能源難以大規模應用。
博智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孔榮(Raoul Kubitschek)則介紹德國再生能源發展成績單。德國是全球太陽能的主要市場,再生能源技術出口國,在光電、風力與生質能均名列前矛。2007年,再生能源產業占GDP的8%,而在2010年為德國創造37萬就業人口,超過煤炭產業的從業人數。
德國經驗─穩定政策與民眾的信賴
孔榮列舉德國經驗中可資學習的要點,首先要對於氣候變遷和資源缺乏的體認,而法律架構與持續性的政策是關鍵,保障價格與投資則至關重要。再者,市場的需求可以促進產業改變,而政策決定亦需要和各方利害關係者坐下來一起討論。最後則是政治意願。
台經院楊豐碩所長對照台、德兩國再生能源法令,表示台灣再生能源發展當前尚有一些挑戰,包括土地面積有限、再生能源發電不穩,無法成為基礎負載電力、台灣是島嶼,無法和鄰國互聯電網、以及長久未調漲的低廉電價。他並說明台灣目前可以學習的德國經驗,例如費率切勿年年審議,造成投資者卻步。此外,也應對再生能資源進行通盤研究,並且系統性監控與追蹤再生能源發展,提出進度報告,並提供再生能源業者擁有更多元化取得資金的管道。
亞克柏思在簡報中特別提及一份2011年7月進行的民調,其顯示有54%的德國民眾認同推廣再生能源,另有25%的民眾認為還要再加碼。未來理事會(World Future Council, WFC)的氣候能源部主任舒里格(Stefan Schurig)亦在會中表示,由於民眾對氣候變遷與核電安全存有威脅感,所展現的民意壓力也是迫使德國能源轉型的動力。這意味著,要敦促政府加速發展再生能源,有賴台灣民眾拿出集體意志,共同參與政策,在未來能夠購買或投資綠電,以行動促成能源轉型。
【參考資料】
Federal Environment Minister Röttgen: 20 percent renewable energies are a great success
【延伸閱讀】
《亞洲亟需發展再生能源》邱育慈 5-July-11 低碳生活部落格
《德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機制探討》馬公勉 Feb-11 能源報導
文/謝雯凱(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氣候與能源計畫專員)
今年上半年,德國由再生能源所產生的電力,首度突破20%。這項卓越的成績,已經超越原本設定2020年達到18%的比例,而德國希望在2050年之前,再生能源可提供全國60%的電力與80%的能源,這個目標也指日可待。環保署長洛特根(Norbert Röttgen)對此表示,由此趨勢可見投資在綠電具有保障,再生能源穩定且持續成長,民眾高度支持,德國的能源公司因而在全球具有領導地位。
饋電機制─再生能源發展利器
而促使德國能在綠電上獲得卓越成績的武器,不能不提到饋電機制(Feed-in Tariff, FIT)。這項政策工具專門設計用來促進再生能源發展,它創始於美國,德國在1991年引入,並在2000年《再生能源法》進一步優化實施,風力、光電、地熱等再生能源所產生的電力,政府以較發電成本高,且長期固定的價格購回,放入公共電網中。此舉獲得極大的成功,目前包括印度、英國、法國與台灣,共有50多國採用FIT制度。
為了深入瞭解德國再生能源發展的現況,以及FIT制度可否妥善應用於台灣,環保署與台灣經濟研究院於9月28日舉辦一場「德國再生能源發展與饋網電價機制趨勢研討會」,希望找出台灣再生能源政策可以學習之處。
德國能源顧問公司IFOK GmbH 再生能源部主任亞克柏思(Dr. David Jacobs)分析台灣與德國政策的殊異,認為台灣廠商申請過程冗長,亦必須競逐政府每年容許的額度,且收購電價每年調整,讓再生能源的投資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提升了推動上的障礙。德國想要從事再生能源的業者目前免簽約、政府沒有購電上限制度、遞減費率每4年審議一次、強制輸配電業企業回購綠電,這諸多的措施均透明公開,所以能獲得民眾信賴,持續投資。他強調,若不透過饋網電價,取得經濟上的誘因,再生能源難以大規模應用。
博智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孔榮(Raoul Kubitschek)則介紹德國再生能源發展成績單。德國是全球太陽能的主要市場,再生能源技術出口國,在光電、風力與生質能均名列前矛。2007年,再生能源產業占GDP的8%,而在2010年為德國創造37萬就業人口,超過煤炭產業的從業人數。
德國經驗─穩定政策與民眾的信賴
孔榮列舉德國經驗中可資學習的要點,首先要對於氣候變遷和資源缺乏的體認,而法律架構與持續性的政策是關鍵,保障價格與投資則至關重要。再者,市場的需求可以促進產業改變,而政策決定亦需要和各方利害關係者坐下來一起討論。最後則是政治意願。
台經院楊豐碩所長對照台、德兩國再生能源法令,表示台灣再生能源發展當前尚有一些挑戰,包括土地面積有限、再生能源發電不穩,無法成為基礎負載電力、台灣是島嶼,無法和鄰國互聯電網、以及長久未調漲的低廉電價。他並說明台灣目前可以學習的德國經驗,例如費率切勿年年審議,造成投資者卻步。此外,也應對再生能資源進行通盤研究,並且系統性監控與追蹤再生能源發展,提出進度報告,並提供再生能源業者擁有更多元化取得資金的管道。
亞克柏思在簡報中特別提及一份2011年7月進行的民調,其顯示有54%的德國民眾認同推廣再生能源,另有25%的民眾認為還要再加碼。未來理事會(World Future Council, WFC)的氣候能源部主任舒里格(Stefan Schurig)亦在會中表示,由於民眾對氣候變遷與核電安全存有威脅感,所展現的民意壓力也是迫使德國能源轉型的動力。這意味著,要敦促政府加速發展再生能源,有賴台灣民眾拿出集體意志,共同參與政策,在未來能夠購買或投資綠電,以行動促成能源轉型。
【參考資料】
Federal Environment Minister Röttgen: 20 percent renewable energies are a great success
【延伸閱讀】
《亞洲亟需發展再生能源》邱育慈 5-July-11 低碳生活部落格
《德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機制探討》馬公勉 Feb-11 能源報導
政府一直叫老百姓節能減碳 ,但是政府確是比百姓還浪費。彩虹橋下有間控制室,裡面的燈從星期五至現在裡面的燈沒熄過。更扯是裡面根本沒人...
回覆刪除還有不是不能在基河四號也就是彩虹橋這邊烤肉和放鞭炮嗎?但是中秋節那幾天卻是一片人海和炮聲(雖有較往年少很多)。但我們住附近飽受烤肉的煙味之苦...卻沒見友人前來卻說。
政府是否可以先身體力行,每建一處景點就多出多少的照明那些照明一天就可讓一般住家用上一年了~~說到底是百姓該節約還是政府該節制呢??
回覆刪除再生能源占比20%:非常可能的任務
回覆刪除8百萬座屋頂平均安裝4千瓦的太陽光電系統可以完全取代核一、核二及核三的年發電總量。
太陽能電池平板的壽命是25 ~ 40年, 效能退化率約每年0.5%。
太陽光電系統裝置費用年年下降。
https://issuu.com/daniel3287/docs/solar_replace_nuclear